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2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工作。结合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的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

()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主动公开信息65条次;其中:领导信息2条、公示公告信息4条、工作动态信息4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政务服务信息11条。

()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群众书面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始终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明确“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加强公开信息的政治把关、涉密把关和舆情把关,将政府信息公开深度融合到日常工作中来,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要求,我局加强对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公开事项的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二是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注度高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临时救助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和使用情况都进行了全方位公开、公示,让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及时知晓、了解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惠民政策。展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独特价值,使其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

(五)监督保障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涪城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16-2216933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的力度不够,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对需要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开;二是公开程序还不规范,个别需要公开的内容有时未经审批登记;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务公开制度要求,加大公开力度,重点做好重点事项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使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三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单位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下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