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2023年,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相关工作。坚持民政部门“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报告通过涪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yfc.gov.cn/)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涪城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文兴街6号,电话:0816-221693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26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70条、政务服务信息24条、公示公告信息2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系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信息主动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落实抓细信息公开工作。在把好导向关的同时,严防内容细节错误,重要公开信息按规定程序送审,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落实局主要领导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股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的三级责任机制。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要求,我局持续推进民政领域信息公开目录的维护和建设。根据职能职责和人员调整情况及时动态更新机关简介、工作信息、公示公告等栏目。对民政领域关注度较高的最低生活保障、养老服务、临时救助等民生政策文件信息进行公开,让群众及时了解各项惠民政策,充分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新媒体传播、宣传作用。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公开的信息稿件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审、签、发”等各环节管理,确保发布信息的内容准确性、表述规范性,防止因用词用句错误而产生负面舆情影响。二是完善了网络安全应急预案,以此进一步提高了我局处置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强了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部分栏目相关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主动性有待加强。

(二)整改措施

一是思想重视、深化认识。对各股室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教育和指导,让相关工作人员充分意识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必须按照公开目录对相关信息进行全方位公开。二是提高效率、强化落实。对于需要多单位审定、审核时间较长的公开文件要持续跟进,提高审核校对效率,主动跟进和反馈进程,并在信息审定完成后主动对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对部分工作人员“催了才办、久催不办”的行为要严肃批评整顿。

2024年我单位将继续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继续梳理局机关以及下属单位所掌握的政府公开信息情况,进一步完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落实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全面性、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民政局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