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条例》)和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报告通过涪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yfc.gov.cn/)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64号宇隆大厦6楼,联系电话:2225131。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通过涪城政务网主动公开信息数量171条。其中新闻动态公开43条,包括部门动态24条,公示公告19。机构职能更新10条,包括机构职责1条,内设科室1条,直属机构1条,机构领导6条,联系方式1条。政务公开102条,其中重大民生信息公开78条,包括水质环境检测12条,空气质量检测12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36条,环境治理企业名单12条,环境治理内容及效果6条;公开机制公开1条;政策解读公开2条;财政资金公开3条,包括财政决算1条,财政预算2条;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公开18条,包括生态环境公开15条,重大建设项目3条。专题专栏公开环境违法曝光台案件8条。公开目录公开8条,包括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依申请公开指引1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简介及分工2条,内设机构、直属单位1条,预算/决算1条。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2023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1件已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涪城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以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信息公开的平台监测、维护,确保信息发布更新及时准确,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

(五)监督保障

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对各股室监测站、执法大队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细则。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对各股室监测站、执法大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够完整;二是政策解读的创新性还有待提高。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会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与各股室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进一步增强公众在决策过程中的参与度和信任感;三是继续加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