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现公布绵阳市涪城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报告通过涪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yfc.gov.cn/)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涪城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涪城区高平路2号,邮编:621000,联系电话:0810-801068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行政审批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公开载体,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本局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度,在门户网站公开工作动态、部门文件、行政许可服务项目相关信息等共计127条,其中部门动态45条,公示公告62条、财政类2条,其他18条,在政务新媒体累计转发国省市区重要信息、局内工作动态等累计268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制度,明确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接收和回复,并开展了业务培训,提升回复水平。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件3件,均已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并印发《绵阳市涪城区行政审批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上网谁负责、谁维护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每条信息从起草到发布的各个环节都严格谨慎,保证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依托涪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规范设置页面和栏目,同源同步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网站其他栏目内容,提高智能搜索效率及精度。实现网站与四川政务服务网对接,群众办事直接链接到相应页面。

设立“涪城行政审批”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新闻信息;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规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用制度确保公开工作做到规范、透明、高效、便民。我局严格按照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对政府网站上传的动态、文件信息进行了逐一对照检查。结合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我局对本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了检查、指导,进一步加强了监管,确保政务新媒体账号平稳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本单位的政策文件公开时效性不佳

(二)改进情况

安排公文管理员,在单位可公开的文件制定后,及时挂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