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区住建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绵阳市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有关要求,由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通过涪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yfc.gov.cn/)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70号,邮编:621000,联系电话:0816-222779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涪城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围绕服务中心大局,聚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任务,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夯实信息公开基础,切实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助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在数据开放栏目,及时公布我区商品房销售面积、购房补贴发放等信息4条。做好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持续公开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11条。发布部门动态信息20条。积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公开保障性住房、市政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4个大项包括政策解读、工作指南、分配结果等内容信息62条。发布预决算及“三公经费”10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申请办理流程,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缩短办理答复期限,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切实提升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和质量效率。全年共收到区政府办转办公开申请9件,本单位收到申请公开件7件,均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提高政务公开准确性、时效性,我局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积极抓好错敏信息整改,不断优化完善专题专栏,坚持“三审三校”制度,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四)强化监督保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关规定,明确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刊载,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守“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信息编写、审核和报送各环节层层把关负责制,严把信息质量关口。定期学习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及时完成交办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8.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1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政务公开有关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创新;三是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有效满足群众依申请公开信息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二是持续完善和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便于传播和使用。三是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