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区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28

    2017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涪城区委办、区府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绵涪委办发〔2017〕42号)文件精神,立足本职,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扎实做好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更新,认真开展财政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统筹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予以明确,制定了信息考核办法,要求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截止2017年12月30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42条,其中动态信息和新闻资讯112条、公示公告1条、财政专项资金公开15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7条。

    (二)积极做好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按照《条例》要求,通过涪城政务网等政务公开栏和党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截止2017年12月30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其中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774条、国资国企信息公开2条、财税体制改革公开4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开12条。

    (三)严格把好信息安全关。我局注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按照制度管人管事。在公开政府信息前,首先由各股室(单位)将需发布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初审后,依据信息内容分类整理,再由分管领导签发,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签发。2017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上,我局没有出现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四)认真学习,加强培训。积极组织我局信息员和信息管理员参加全省及区上的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创建及时、规范、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相关申请。

    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1件,牵头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件,协办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已全部办结,代表和委员对办理结果满意并及时公布。

    四、咨询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共受理通过各种方式咨询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220人次左右,大都是当面或电话咨询会计办证、审核等方面的事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区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提升的空间。如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的专业性与可读性有待匹配等问题。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继续根据《条例》及《预算法》等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将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加大力度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健全完善财政信息发布制度。二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时度效。细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效性,精准性规定,力求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与社会信息需求同频,减少无用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