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绵阳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文件精神,现将涪城区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具体负责,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截至2019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4条。其中动态信息和新闻资讯170条、公示公告7条、财政专项资金公开21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6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3

 3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3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69

2205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提升的空间。如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的专业性与可读性有待匹配等问题。

区财政局将继续根据《条例》及《预算法》等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将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二是坚持以公开促进财政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三是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继续将政府预算、政府决算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