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绵阳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文件精神,现将涪城区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具体负责,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截至2019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4条。其中动态信息和新闻资讯170条、公示公告7条、财政专项资金公开21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6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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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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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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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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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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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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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33 |
3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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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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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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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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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5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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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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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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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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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269 |
2205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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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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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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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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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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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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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提升的空间。如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的专业性与可读性有待匹配等问题。
区财政局将继续根据《条例》及《预算法》等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将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二是坚持以公开促进财政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三是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继续将政府预算、政府决算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