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公安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要求,按照区府办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编制2019年度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11日—201912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政委王国兵任组长,分局指挥中心主任徐立峰任副组长,政治处、治安、出入境、禁毒、法制、网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公开、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管理,加强信息质量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力争做到公开及时、填报规范、内容全面,重点公开概况信息、部门动态等,力争数量和质量双提高。

 (三)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在已建立的保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我局各类工作的涉密范围,落实保密审查责任,规范审查程序,对因未审查或审查不严导致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杜绝涉密事件的发生。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我局在涪城区政务网设立的“部门栏目”中开设了公示公告、政策解读、规划计划、民生工程、年度要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资金、民生领域等公开专栏。2019年度,我局通过以上栏目,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4条。资金信息公开方面,公安分局及时对本单位财务预决算相关内容按时、准确进行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未收到社会和读者的不良信息反馈。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条数73条,“涪城公安”微博公开工作信息2810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形。

(三)回应解读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分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3次,微博微信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事件216次。

(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9年度,我局协助办理政协委员提案5件,委员对办理结果满意并及时公布。

(五)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公开形式不够多样、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获取不够便捷等,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9年,我局将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以提高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更新意识为抓手,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内部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我局将更加注重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性的督查和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台账,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本系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及时有效地收集、推送信息,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全面、及时、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