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公安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布方式通过涪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yfc.gov.cn/)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涪城区公安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路155号,联系电话:0816-226355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涪城区公安分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要点,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主动围绕深化改革、治安治理、政务服务、法治建设等,通过涪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面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13条,财务预决算1条,并及时公开2023年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局涪城公安微博发布各类信息12550条,在涪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12条;回应公众关注的案事件、热点或重大舆情共48次。财政信息公开方面,公安分局及时对本单位财务预决算相关内容按时、准确进行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未收到社会和读者的不良信息反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程序。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次,均已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力争做到公开及时、填报规范、内容全面,同时力争数量和质量双提高。

(四)平台建设情况。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维护建设,定期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动态更新职能职责、领导调整等栏目,对政策文件信息、重大民生信息等做到及时公开。充分发挥好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强涪城公安”微博号和微信公众号的资讯发布工作,通过不同形式、不同角度,展示我单位工作动态和工作亮点。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审核机制,建立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台账,对重点信息反复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积极参加政务公开、政府网站管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3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6

行政强制

5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2.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方式相对单一,还需要更加丰富多样化。

(二)整改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在2024年工作中,将进一步提高工作认识,持续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一是建立督查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对发现未及时公开的情况,责令相关部门立即整改;二是完善考核机制。细化工作任务,下发到各部门,确定专职人员,每月完成政府信息上报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各部门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不存在收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