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通过涪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yfc.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涪城区绵安路35号软件产业园D区302,邮编:621000,联系电话:0816-226247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充实公开内容,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就相关信息在涪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主动公开。对外公开基本信息100其中工作动态信息22条、公示公告70条、政策文件及解读2条、财政资金信息6条。同时对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等内容进行了及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坚持专人专办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法定回复期限内予以答复,办理完成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研究制定《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试行)》,信息公开流程更加规范。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梳理更新,并按照目录完成相关内容更新,切实提高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制定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积极配合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核实整改。积极参加区政府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利用职工大会等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提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落实“三审三校”要求不严格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循“三审三校”流程,做好签审资料存档,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