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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绵阳市涪城区信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号)有关要求,由绵阳市涪城区信访局按规定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通过绵阳市涪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yfc.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涪城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文庙街8号,邮编:621000,联系电话:0816—226673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信访局严格按照规定公开信息范围和法定时限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发布,依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一)主动公开。坚持法定内容主动公开、公开到位,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职能简介、内设机构、领导分工以及财政预决算等信息,扩大群众知晓率。按照规定更新完善政务信息内容,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同时,严格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发布信息资料均属非涉密信息,有效实现了与公众的信息共享。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严格遵循“依法受理、规范办理、及时答复”工作原则,全面规范政府信息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全年未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且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5年,区信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对拟公开的信息均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不断提高信息管理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区信访局依托“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强化平台建设。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涪城区新版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管理工作,专人负责门户网站日常更新和维护,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政务公开渠道和方式,加快信息更新速度,主动并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

    (五)监督保障。调整完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处室各负其责”的组织架构,并把信息公开纳入处室年度绩效考核,权重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评分。加强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做好日常信息发布逐级审核,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可靠性和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差距,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2026年,我局将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工作程序,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无缝衔接,严格规范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二是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度,为公众提供更加全面、深入、有价值的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信访工作的关注和期盼。三是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其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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