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信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3 09:54 文章来源: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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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信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号)有关要求,由绵阳市涪城区信访局按规定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通过绵阳市涪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yfc.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涪城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文庙街8号,邮编621000,联系电话0816—226673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绵阳市涪城区信访局严格落实国办及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精神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积极围绕为民解难、为党分忧职责使命,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与政策法规宣传相结合,与网上办事相结合,与接受公众监督相结合,不断巩固已取得的成果,使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一)主动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做到公开尽公开。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按照拟稿、初核、审发等程序主动公开信访工作信息,时更新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报告、政策文件、财政信息、政府工作报告等,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息8条,更新我局领导机构变更动态,我们按照拟稿、初核、审发等程序进行发布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做到各环节明晰可查。2024未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且无投诉举报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完善局机关政府信息管理和沟通协调等机制,按照国家、省、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考评工作有关要求,做好日常巡查、年度考评,持续开展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排查整改工作。同时按照三审三校要求,认真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坚持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行和信息的及时更新,配合上级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测评和整改工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得到增强,绵阳市涪城区信访局信息公开专栏正常运行管理。

(五)监督保障

按照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年度绩效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绵阳市涪城区信访局门户网站日常信息发布以及对照考核指标认真开展自查,确保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虽然强化了主动性和实效性,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差距,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2025年,我局将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公开主动性。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提高公开时效性。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要求,紧密关注后台预警情况,及时更新各栏目,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性。结合《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在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完整、规范的前提下,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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