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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结合涪城区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现公布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涪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yfc.gov.cn/)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816-288575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通过政府网站、涪城手机台等平台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79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0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54条,涪城手机台(融媒号)公开政府信息125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0条。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函件11件,其中申请人类别为自然人的10件,申请人类别为企业法人的1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全部按时办结,无延期办结情况。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按照相关要求告知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配套措施>的通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方式和程序。同时,健全责任体系,在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股室的基础上,增加案件审理与政策法规股审核环节,增强政府公开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与规范性,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的专门“信息公开”专栏,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依申请公开指引及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全方位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公众可通过当面申请、邮寄信函、发送电子邮件等途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拓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涵盖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行政处罚、公共服务等多领域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了涪城区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明确信息公开的流程、标准和责任。

    严格审核流程,实行业务股室(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审三校”公开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在公文拟制过程中,对公开与保密进行同步审查,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务公开工作脱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0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7

    行政强制

    1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1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0

    1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时效性与内容完整性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公开方式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在公开信息时,可能只侧重于某些热门或规定动作的内容,如行政处罚结果公示,但对于其他重要信息,如食品药品抽检计划的详细进度、产品质量监管的具体指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公开不够完整。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拓宽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断满足公众对监管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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