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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绵阳市涪城区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3

    绵阳市涪城区商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通过涪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yfc.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涪城区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文庙街8号,联系电话:0816-226740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涪城区商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围绕加强民主监督、提升工作透明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9条(含涪城手机台、新闻媒体等),主要包括消费场景打造、企业市场准入原则、以旧换新企业名单、经济运行等方面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我局更加注重政府信息发布的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及时做好网站信息维护,更新工作动态、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栏目,做好信息归类,及时更新涪城商务有关信息,方便公众查询获取部门有关信息,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我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一是确保公开时间的及时性,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二是严格信息内容审核,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均经审核后才予以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局内人员紧张,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多为兼职且频繁更替,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足,导致工作交接不到位、不连贯;二是对政务公开理解存在偏差,将政务公开简单等同于信息发布,对公开内容、范围和深度把握不准确。

    (二)改进措施。一是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制定政务信息发布规范和标准,对信息的格式、语言、数据等进行严格要求和审核,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专题培训、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对政务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和解读,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本着“公开、便民、服务、无偿”原则,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就将此项工作的支出列入日常办公经费预算中,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其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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