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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 2025-12-31 来源: 区委政法委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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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  

  一、文件起草背景

宣传英雄事迹,弘扬社会正气,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积极性,区委政法委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绵府规〔2025〕1号)文件精神,起草了《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政策依据

《通知》主要依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绵府规〔2025〕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一)见义勇为行为的审核认定。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对见义勇为的申报、审核认定程序、审核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

(二)见义勇为保护奖励专项资金和使用。明确了资金来源、使用范围、奖励及慰问标准。其中,对见义勇为公民的奖励由现行0.5万元提高到2万元,新增因见义勇为行为牺牲的区级见义勇为公民,发放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政策措施。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绵府规〔202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见义勇为工作实际,明确级各相部门在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中的职责。

(四)保护奖励的其他几个具体问题对见义勇为的管理、资金拨付、法律援助等方面进行了说明。

四、执行时间

关于《通知》中的相关时间要求,是在相关上位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的基础之上作出的规定。本《通知》自2026年1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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