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
一、文件起草背景
为宣传英雄事迹,弘扬社会正气,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积极性,区委政法委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绵府规〔2025〕1号)文件精神,起草了《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政策依据
《通知》主要依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绵府规〔2025〕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一)见义勇为行为的审核认定。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对见义勇为的申报、审核认定程序、审核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
(二)见义勇为保护奖励专项资金和使用。明确了资金来源、使用范围、奖励及慰问标准。其中,对见义勇为公民的奖励由现行0.5万元提高到2万元,新增“因见义勇为行为牺牲的区级见义勇为公民,发放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政策措施。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绵府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见义勇为工作实际,明确区级各相关部门在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中的职责。
(四)保护奖励的其他几个具体问题。对见义勇为的管理、资金拨付、法律援助等方面进行了说明。
四、执行时间
川公网安备 51070302110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