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2-05 10:37 文章来源:涪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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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编制电子版通过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yfc.gov.cn)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文庙街8号;邮编621000;联系电话0816-2263021)。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涪城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紧紧围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夯实基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稳岗就业重大民生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2025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法定公开信息3900余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76新闻动态类信息1952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稳岗创业就业重大民生信息137政策文件8并同步制作配套政策解读8篇,实现政策文件解读全覆盖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推进全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办理流程。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会商机制,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依法依规,确保答复精准合规,持续提升办理质效2025年全区新收到公开申请219件,上年度结转2件,办结208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3件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共46件,行政诉讼共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全流程管理,细化公文的公开属性认定标准,压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和“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本年度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并公开其他政策文件3件,均已制作配套政策解读,全区累计向省政策文件库推送政策文件200余件。常态化检查网站各信息发布栏目内容,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更新倒逼责任主体严格自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保障公开信息准确、规范、权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造,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和功能布局,创新打造政务服务导图、数字人服务、便民日历、常见知识问答库等特色功能强化便民服务供给,全面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服务质效实行“一次录入、多同步”的信息发布模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同源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权威性同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定期抽查涪城区相关政务新媒体,及时清理整改不规范政务新媒体账号,确保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全区8个已备案政务新媒体全年累计推送原创信息1500余条,关注人数达38.9万人次。

(五)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年度考核体系建立常态化网上巡查机制,每季度开展政府网站全面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反馈错情聚焦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提升,通过平台沟通、电话答疑等多种方式开展业务交流、督促问题整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队伍水平。组织全区各单位参与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3次,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01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72

行政强制

38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557.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6

2

0

0

0

1

2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2

0

0

0

0

0

7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9

1

0

0

0

0

5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

0

0

0

0

0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1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1

0

0

0

0

0

6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1

0

0

0

0

0

11

(七)总计

206

1

0

0

0

1

20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2

1

0

0

0

0

1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2

12

10

2

46

0

0

0

0

0

2

0

0

1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门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不规范‌,公文公开属性标识不准确,部分文件未明确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导致公开范围模糊。二是部分领域信息更新滞后,未能充分满足公众需求。

针对以上问题,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公文起草环节审核,要求起草部门在文件成文时同步标注公开属性,并由法制部门复核确认,确保属性认定准确合规。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细化各公开栏目的标准与时限,加强监督检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5年全区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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