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政策解读】《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解读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承办单位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相关要求,会同有关单位,组织起草决策草案,按时完成决策事项。因工作原因或者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执行中发生不可抗力等严重影响目标实现,确需新增、取消或者变更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当向区政府提出书面建议和理由。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依法依规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无需开展相关程序的,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应当在起草说明中说明理由,否则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12月30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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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 主体 |
承办单位 |
决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计划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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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涪城区“十五五”规划纲要 |
区政府 |
区发改局 |
《涪城区区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细则》第六条 |
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区委常委会审议、区政治协商会议协商讨论、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
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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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涪城区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
区政府 |
区发改局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0〕37号) |
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2月 |
川公网安备 51070302110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