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3715/202509-00001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涪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12-30
发布日期: 2025-12-30 文  号: 绵涪府办发[2025]41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 键 词: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关于印发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5-12-30 11:41 文章来源:涪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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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政策解读】《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解读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委、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承办单位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相关要求,会同有关单位,组织起草决策草案,按时完成决策事项。因工作原因或者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执行中发生不可抗力等严重影响目标实现,确需新增、取消或者变更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当向政府提出书面建议和理由。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依法依规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无需开展相关程序的,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应当在起草说明中说明理由,否则不得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230       


附件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12月30日修订)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

主体

承办单位

决策依据

决策程序

计划完成时间

1

涪城区十五五规划纲要

政府

区发改局

《涪城区区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细则》第六条

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区委常委会审议、区政治协商会议协商讨论、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20264

2

涪城区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区政府

区发改局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037号)

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20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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