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夜炫餐饮店:
本委受理的钟玲、李杨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拒收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绵涪劳人仲案〔2025〕975号、绵涪劳人仲案〔2025〕976号仲裁裁决书。绵涪劳人仲案〔2025〕975号裁决如下:一、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5年4月至2025年7月6日的工资10428.68元;二、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5465.37元;三、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5年未休年休假工资334.52元;四、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5456.87元。绵涪劳人仲案〔2025〕976号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于2026年2月16日前向申请人支付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7月6日期间工资32780元;二、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9月3日至2025年7月6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40744.81元;三、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4034.14元。
请你公司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泗水巷48号二楼214室,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2日
川公网安备 51070302110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