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清源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姚启树与你公司被申请人二四川清源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一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三黑龙江阔亿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电话无法接通且送达地址不详,不能直接或邮寄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绵涪劳人仲案〔2025〕950号仲裁裁决书。绵涪劳人仲案〔2025〕950号裁决如下:申请人姚启树从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期间与被申请人三黑龙江阔亿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请你公司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泗水巷48号二楼213室,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2日
川公网安备 51070302110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