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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15:17文章来源: 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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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认真编制《涪城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年报》通过涪城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网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涪城区司法局联系(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绵安路35号软件产业园A区6楼;邮编:621000;联系电话:0816-2212126;电子邮箱:mysfcqsfj@163.com)。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办《关于2021年度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填报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和要求,2021年我局继续以公开、便民、高效为基本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认识,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司法行政政策发布解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 主动公开情况

涪城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数:本年度涪城区司法局主动公开信息共60条,其中工作动态48条,公示公告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条(财政资金),公开机制1条。

(二) 依申请公开

无。

(三) 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审查机制,我局对需公开的政务信息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层层审核把关,签字确认之后才能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依托涪城政务网门户网站,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对我局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和升级,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

(五) 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股(室)负责人具体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局长审核签发同意的“三级审核”工作机制,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条例》以及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做到政务公开信息的真实性、保密性、规范性、公开性“四审查”。三是公示全局各部门联系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开展政府公开信息(现行公开文件)查阅利用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各方面和广大群众知晓率较低。公开的方式渠道还比较单一。

今后,我局将不断完善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查阅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努力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不断拓展公开方式,积极帮助、引导社会各方面和广大群众从门户网站查找所需要的公开信息,把党的惠民政策及时提供给利用者,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不存在收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