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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0 16:13文章来源: 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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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以来,绵阳市涪城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严格实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按照《绵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要求现公布绵阳市涪城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报》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在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文庙街8号;邮编:621000;联系电话:0816-226302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要求,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持续推行“五公开”制度,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等,将稳增长、调结构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及内容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巡查工作,通过考核巡查及时纠正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以检查促问题整改,以考核促工作落实,形成了合理的监督、考评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性严谨性。

(二)拓宽公开渠道,强化解读回应。在涪城政务网开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项目。2020年,政务信息发布总量为7277条,其中区级部门发布信息6291条,乡镇街道发布信息920条。完善依申请公开指南等制度,加强办件时效管理,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办结。2020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25件,结转上年1件,26件全部办结完毕。坚持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及时准确传递政策精神,不断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倾听民意、回应诉求,强化源头管控、着力宣传引导,不断提高政策解读回应能力。

(三)加强平台建设,完善监督保障。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管理,政府门户网站涪城政务网建设于2014年,改版升级后规划一级栏目8个,二级栏目60个,各子栏目100余个,各栏目运行情况良好,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要求,实现了“天天更新”。有序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全面梳理全区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名称、数量,现有政府网站1家(涪城政务网),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账号16家。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护,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有序,2020年未出现因发布内容不当引起严重负面舆情。切实加强日常监督,将政务公开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制定考核评价细则,实行督考结合,促进真抓实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7

37

5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5

9

1917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98

0

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83

258

1812

行政强制

212

44

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7

4441.29万元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1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1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1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1

2

0

5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顺利开展,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信息公开内容时效性、全面性、规范性不足等问题。下一步,我区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完善监督机制。立政务公开长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职责、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情况严格责任追究,实现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二是丰富公开渠道。继续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完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机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区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常态化检,对已公开信息进行错情扫描,及时发现修改错误信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