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政策宣传单

2022-05-23 10:15文章来源: 涪城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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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测对象

监测对象为农村人口中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种类型。

(一)脱贫不稳定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 2022年为6800元),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二)边缘易致贫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

(三)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略高于监测范围,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基本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依靠自身力量难以摆脱困境、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识别标注程序

符合监测标准的农户按照风险研判入户核查信息比对评议公示、乡镇初审县级审定的程序开展监测对象识别标注工作。

、负面清单

1.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工资收入持续稳定的,有作为企业法人在工商部门注册企业的、有年审记录、经菅收入持续稳定的;

2.家庭成员有高价商品房、门市房等(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搬迁和拆迁建房)的,有高价载客汽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设备的,有大额存款或基金、股票、投资型保险等有价证券的;

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收入水平较高,明显具备抵御风险能力,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4.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非法经营、非法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犯罪行为,有特需医疗(美容、正畸等)高消费等情况的;

5.家庭成员中有生产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参与劳动的;

6.拒绝接受家庭资产核查的;

7.整户长期(一年以上)不在本辖区内居住生活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一般不纳入监测对象,特殊情况由村民民主评议,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及收支状况综合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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