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区2022-2023学年度义务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监测结果

2023-11-30 17:32文章来源: 区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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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2022-2023学年度义务教育事业发展

情况监测结果

 

为贯彻实施“科教强区”战略、奋力争创“五个排头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2022年度区属范围内义务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监测评估,现提交监测结果公布如下。

一、监测范围

涪城区属范围内所有中小学(硬件条件不含特殊教育学校,绵阳八中和绵阳四中合并分析)。

二、监测数据来源

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监测指标依据

《四川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评估细则(县级、学校)》

四、基本数据

(一)学校所数:2022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49所,其中小学29所,初中17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6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

(二)在校生人数:2022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在校生68522人,其中小学45313人,初中23209人。

)专任教师数:2022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专任教师3924人,其中小学2351人,初中1623人。

三、定量指标监测评估结论

(一)资源配置大类

本项监测评估结论: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校际间的差异系数为:小学0.34、初中0.36。(达标值:小学≤0.65、初中≤0.55)。

▲定量指标一:(省定标准)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监测结果:我区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为5.2人;初中为6.6人。

▲指标二:(省定标准)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监测结果: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小学为1.02人;初中为1.75人。

▲指标三:省定标准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 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监测结果:我区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 术、音乐专任教师小学为0.9人,初中为0.8

▲指标四:省定标准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 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平方米以上、5.8平平方米以上。

监测结果:小学生均5.03平方米,初中生均6.9平平方米。

▲指标五:省定标准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 初中分别达到7.5平平方米以上、10.2平平方米以上。

监测结果:小学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为6.5平平方米,初中为9.9平平方米

▲指标六:省定标准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 2000 元以上、2500 元以上。

监测结果:我区小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为3788初中为4808元。

▲指标七:省定标准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 2.3 间以上、2.4 间以上。

监测结果: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3.1间;初中3.7

(二)政府保障程度方面

▲指标一:省定标准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 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 室面积不小于96平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 平平方米。

监测结果:全区小学共有教学班951个,拥有音乐教室65间,美术教室49间。初中共有460个教学班,拥有音乐教室13间,美术教室14间。

 

▲指标二:(省定标准)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监测结果:共有5所学校超过规模,需要进一步化解。

▲指标三:(省定标准)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监测结果:小学有732个班超规模;初中有293个班超规模。

▲指标四:(省定标准)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监测结果: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以及义务教育随班就班学生,按生均公用经费每生每年6000元核定公用经费。

▲指标五:(省定标准)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监测结果:我区教师年均接受95小时培训,个人合计达到475学时,完成率100%。

▲指标六:(省定标准)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监测结果:2021年至2022年义务教育符合交流条件教师1647人,共有校长、教师交流轮岗355人(其中执行校长4人、教师351人),占学校应交流教师人数的21.31%。在交流教师总数中有骨干教师173名,占交流教师总数的49.29%

▲指标七:(省定标准)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监测结果:我区中小学专任教师全部持证上岗,持证率100%。

▲指标八:(省定标准)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 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监测结果:我区所有公办中小学全部实行划片入学,比例均为100%。

▲指标九:(省定标准)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监测结果:我区将市教体局下达高中招生名额分解到13所初中学校。  

▲指标十:(省定标准) 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监测结果:全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全部保障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就读率100%。

(三)教育质量方面

▲指标一:(省定标准)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监测结果:全区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103%。

▲指标二:(省定标准)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 95%以上。

监测结果:特殊教育学生入学率达到100%。

(四)社会认可度调查方面 (定量指标1项)

监测结果:由上级教育督导机构组织,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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