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绵阳汇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征收项目)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
绵涪征决字〔2022〕第3号
为建设科技城新区市政公用设施,优化片区城市整体化的空间布局,提高片区城市现代化的品位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市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绵府发〔2021〕7号)的规定,涪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绵阳汇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本项目征收补偿与安置方案已依法公开征求意见,征收补偿费用已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现将征收决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园兴街、南至绵阳盈天电子有限公司、西至科发集团、北至九洲大道。征收范围内涉及国有土地上办公、生产仓库合用楼1栋(未办理产权证),房屋总建筑面积约0.5万平方米。
二、房屋征收部门:绵阳科技城新区管理委员会。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绵阳科技城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补偿协议签约期限:以征收实施单位公布时间为准。
五、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绵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征收范围内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