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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绵阳美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发布日期:2022-06-10 14:45文章来源: 区征地拆迁与旧城改造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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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

 

绵涪征决字〔2022〕第1

 

为建设科技城新区公园绿地等市政设施,支持绵阳美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搬迁扩能发展优化片区城市整体化的空间布局,提高片区城市现代化的品位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市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绵府发〔2021〕7号)规定,涪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绵阳美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本项目征收补偿与安置方案已依法公开征求意见,征收补偿费用已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现将征收决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园兴西街,南至八角北路,西至四川三阳汽车有限公司,北至创业大道。征收范围内涉及国有土地上办公楼1栋,生产仓库6栋,门卫室2个及1栋生活配套设施。

二、房屋征收部门:绵阳科技城新区管理委员会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绵阳科技城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补偿协议签约期限:以征收实施单位公布时间为准。

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绵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征收范围内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