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涪城区2023年“一网通办”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促进业务、技术和数据融合,积极打造便捷高效的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体系,为我区数字化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工作重点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更便捷、更高效、更精准为服务目标,坚持“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围绕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提升政务服务运行效能、电子证照高质量归集应用、加强“天府通办”分站点建设、加强工程建设全流程办理、强化数据共享能力、加强“互联网+监管”、深化各专项改革等八个方面持续优化我区“一网通办”各项指标,确保全区“一网通办”指标居全市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开展“两集中,一上网”改革,实现区级政务服务部门进驻率、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率、政务服务审批权限授权率“三个100%”。按照“应上必上”“应进必进”原则,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统一管理、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100%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范运行,确保事项认领率、发布率以及办事指南准确率达到100%。健全由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运行图谱、实施要素一览表构成的“一单一图一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体系。全面梳理事项情形化,按照“最小颗粒度”细化量化申请材料和办理标准,提供个性化、精准化办事指南。
(二)提升政务服务运行效能。全面使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办理,实现所有办件数据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汇聚。所有办件均应按时办结,按时办结率需达100%,杜绝超期件的生成。主动引导群众、企业通过各种渠道进行评价,确保主动评价数与办件数一致,避免出现“差评”,好评情况必须达到100%。如有“差评”则需立即整改,确保按时整改率100%、整改回访率100%、整改满意率100%。及时处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转办和市12345平台的政务服务投诉建议办件。
(三)推进电子证照高质量归集应用。持续推进电子证照实时生成和补录,确保电子证照实时生产率达100%、补录率达100%、签章录达100%、调用率达100%。大力推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积极申请电子证照数据返还,实现电子证照数据全面归集,推动业务办理全流程电子化,加快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公共领域实现跨领域、跨部门共享互认和应用。
(四)加强“天府通办”分站点建设。建设完善涪城分站点,推进更多应用接入“天府通办”,逐步上线 “掌上办”事项清单和老年人特色服务专区,突出涪城特色。推进自助服务终端向基层便民服务点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实现公安、税务、交通、社保等领域高频政务服务“就近办”。
(五)加强工程建设全流程办理。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推进工改事项“一窗受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的要求,确保工程审批4个阶段的事项都在“工改2.0”系统中运行,主线办件准确率达100%。做好省工改2.0系统“中介超市”推广应用,大力推进水、电、气、信报装、数字审图、多测合一、联合验收、多规合一、方案联审、区域评估、多评合一、勘察设计9个辅线模块等辅线模块全量办理,辅线办件准确率达100%。
(六)强化数据共享能力。加快建设涪城区大数据平台,实现政务数据的全面归集以及社会数据、互联网数据的关联汇聚,完善人口、法人、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和社会治理、政务服务等专题库。建立数据治理协同工作机制,细化数据治理业务流程,持续完善政务数据共享的供需碰商、异议处理、供需效能评价、隐私数据精准授权等机制,开展政务数据共享考核评估。
(七)加强“互联网+监管”。具有“互联网+监管”事项的部门,按照“应领尽领”要求,确保目录清单认领率达100%、实施清单完成情况达100%、系统采集填报情况达100%。尽可能实现监管主项全覆盖,最低要求达到50%,在保证覆盖率的同时加大对监管行为数据量的录入。对所有监管事项中涵盖的监管行为、监管对象、执法人员,投诉举报,双随机一公开、企业扩展等六类信息的数据资源进行汇聚,确保涪城区整体数据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八)深化一件事一次办、跨区域通办、惠企服务等专项工作。做实做深国省市“一件事”,从“可办”向“好办”转变,通过规范标准、整合环节、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多渠道宣传推广“一件事”相关政策和内容,提高企业群众知晓度、满意度、获得感和参与度。认真落实前三批“川渝通办”和前两批“省内通办”事项清单,确保五张清单认领率、发布率达100%,落实省上推出的“一件事”数字化应用场景、川渝“一件事”清单和“免证办”等事项清单。整合建设“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专区。全面推进惠企政策梳理、发布、解读等,确保惠企政策和项目申报指南发布数、解读数以及免审即享数居全市前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理顺内部职责职能,明确责任主体,压实工作责任,细化举措,克服懈怠思想、侥幸心理、畏难情绪,坚持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并强化人员、资金、技术保障,确保常态化推进“一网通办”相关工作。
(二)严格监督考评。区建设服务型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督促和跟踪问效,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工作考评体系,动态调整考核指标。坚持实行“日监测、周通报、月排名”的方式,督促各项指标按质按量完成,每月排名靠后的单位要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作表态发言。
(三)积极创新服务。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本着高质量提升“一网通办”服务水平为导向,积极开展“一网通办”创新服务,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便利度。
(四)加大宣传推广。各单位要加强“一网通办”信息宣传工作,按时完成区建设服务型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信息宣传任务,大力提升宣传平台的等级,提高网上办事、惠企便民政策、经验做法的知晓率,提升办事获得感、体验感。
附件:涪城区2023年“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重点任务清单
涪城区建设服务型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4月18日
附件
涪城区2023年“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事项梳理 |
4.0事项梳理 |
地方清单主子项发布率、地方实施清单发布率 |
对照个性化事项清单,全面梳理规范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办理流程、受理条件等要素,并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完成录入,且发布率达100%。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实施清单认领率、办事指南发布率 |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行的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认领相应事项,完善实施清单要素,认领率、发布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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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系统办事指南准确率 |
准确类、便利类、错敏类、网办地址及时整改、线上线下一致性 |
区级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对办事指南要素的要求完成省一体化平台异常事项要素调整;对照省大数据中心每周扫描的办事指南异常明细及时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进行相应调整,准确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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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运行效能 |
办件数 |
办件数 |
各单位要按照省上要求,全面使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办理,实现所有办件数据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汇聚。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超期率 |
超期率 |
所有办件均应按时办结,按时办结率需达100%。对于承诺件,应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对于即办件,应在24小时内办结;各级各部门应坚持每天登陆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受理群众、企业提交的申请,确保群众、企业提交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并按时办结,杜绝出现受理超期。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主动评价率 |
主动评价率 |
各单位办件后,应主动引导群众、企业通过评价仪、评价网页、扫描办件通知书二维码等方式进行评价,做到“一事一评”“一次一评”,确保主动评价数与办件数一致,超过5天未主动评价的将变为默认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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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评价中的好评情况 |
主动评价中的好评情况 |
统计时间段内,各地各部门办事指南和办件产生的好评数占主动评价总数的比例,确保主动评价率达100%,主动评价好评率达99.99%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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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评按期 整改率 |
差评按期整改率 |
各单位应进一步优化线上线下服务,避免出现“差评”。如有“差评”应及时与申请人联系,了解原因和制定解决措施,确保“差评”按期整改率100%、整改回访率100%、整改满意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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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转办诉求办理得分 |
12345转办诉求 办理得分 |
办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转办和市12345平台的政务服务投诉建议办件的按时办结率、审核通过率得分情况,确保按时办结率100%、审核通过率100%。 |
区政府办(12345市长热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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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证照应用 |
证照生产率 |
证照生产率 |
各地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办件流程,实时生成电子证照,做到办一个件、制一个证,确保电子证照实时生产率达100%。 |
区行政审批局、区大数据中心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证照补录率 |
证照补录率 |
对未通过办件实时生成的证照及时进行补录,确保证照库与办件一一对应,补录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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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签章率 |
证照签章率 |
核实电子印章是否在有效期,配置对应的电子印章和证照模板。在电子证照系统中对未签章的电子证照及时加盖电子印章。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工作人员定时进行批量签章处理,完善存量证照签章加盖情况,签章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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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调用率 |
证照调用率 |
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或者业务部门自建审批平台进行办件时成功调用四川省电子证照的办件数占办件总数的比例,调用率达100%。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4 |
分站点建设维护 |
移动端服务 |
高频应用掌上办 |
接入高频掌上办应用数10个。 |
区行政审批局、区大数据中心 |
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同质同源服务 |
已建政务服务类、城市服务类移动端(APP和小程序)需要与天府通办实现同源同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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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服务数 |
围绕供水、供气、公共交通、医疗就诊、不动产、文旅、公积金、文体教育重点领域接入高频应用建设相关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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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规范化 |
统一入口 |
区镇两级政府相关政务服务渠道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入口,不能出现入口难以查找、多次点击进入等问题。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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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同源 |
区级政务服务类、城市服务类移动端(APP和小程序)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同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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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点维护 |
站点维护 |
确保涪城分站点(电脑端和移动端)整体规划、栏目设置、页面设计、信息更新、Ipv6支持度等内容无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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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 |
服务质量 |
确保涪城区对接入服务的可用性、实用性、规范性等内容无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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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 |
安全防护 |
确保涪城区接入的服务从技术和内容等方面无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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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办 |
自助服务点 |
推进自助服务终端向基层便民服务点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实现公安、税务、交通、社保等领域高频政务服务“就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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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终端平台建设 |
推进本地自助终端平台与省平台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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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应用自助办 |
推进省上下发的200个自助办事项清单接入自助服务机。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5 |
工程审批 |
主线 |
做实“工改” 综窗 |
进一步优化区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推进工改事项“一窗受理”。 |
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项目全流程网办情况 |
区级相关部门已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五个主线审批事项应全量在“工改2.0”系统中完成录入。 |
区住建局 |
区自然资源局等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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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线办件准确率 |
区级相关部门在使用省工改系统2.0版受理办件时,要确保审批办件的基础信息、表单填报、材料上传、审批时效、审批结果等内容需真实准确,准确率达100%。 |
区住建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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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线 |
中介超市 |
区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省工改2.0“中介超市”推广运用工作,积极组织本地相关中介机构入驻,鼓励并推动建设单位(项目业主)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机构,并通过省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完成中介服务交易,办件准确率达100%。 |
区住建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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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气报装 |
督促水电气信公司通过省工改系统2.0版“水电气信报装模块”办理用水、用气报装等,并确保全量数据均在该系统上运行,办件准确率达100%。 |
区住建局 |
区住建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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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报装 |
督促供电公司通过省工改系统2.0版“水电气信报装模块”办理用电报装,并确保全量数据均在该系统上运行,办件准确率达100%。 |
区工信局 |
区工信局 |
长期坚持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其他辅线模块 |
进一步深化业务改革,大力推进联合验收、数字审图、勘察设计等,并全量通过省工改系统2.0版办理,办件准确率达100%。 |
区住建局 |
区住建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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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业务改革,大力推进多测合一、多规合一、区域评估、多评合一、方案联审等,并全量通过省工改系统2.0版办理,办件准确率达100%。 |
区自然资源局 |
区自然资源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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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数据共享与开放 |
数据更新 |
数据更新 |
考核对已挂接库表资源的数据更新频次,提高数据资源的及时性和可用性,每月需要更新已挂接库表资源总数的10%。 |
区大数据中心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数据容量 |
数据容量 |
考核各部门已挂接库表资源中大容量数据资源占比情况,提高资源的平均容量,数据量在1W条以上的库表资源需占本单位目标资源的1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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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完成度 |
目标任务完成度 |
有效资源的数量达到目标数量,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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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接口 |
新增接口 |
各部门自建系统提供接口挂接在共享平台或者省厅回流的接口挂接在共享平台,挂接接口累计8个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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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宣传 |
信息宣传 |
报送数据共享相关资讯、经验做法、亮点工作,采纳累计4篇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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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调用 |
资源调用 |
考核各部门2023年对共享平台的接口资源的申请调用情况,申请接口累计6个以上。 |
区大数据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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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资源占比 |
有效资源占比 |
有效资源占比100%。被省大数据中心一网通办成绩单通报问题资源将扣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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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互联网+监管” |
事项梳理 |
目录清单完成情况 |
具有“互联网+监管”事项的部门,按照“应领尽领”要求,确保目录清单认领率达100%。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实施清单完成情况 |
目录清单认领后,针对监管事项的行政检查事项完成填报、审核工作,确保实施清单完成情况达100%。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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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汇聚 |
监管行为覆盖率 |
各单位应尽可能实现监管主项全覆盖,最低要求达到50%,在保证覆盖率的同时加大对监管行为数据量的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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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行为数据量 |
各地各部门应实现全量录入,将以往产生过的执法行为均在互联网+监管平台中进行录入。行政检查行为发生时间为2019年至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行权方式不限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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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 |
“双随机、一公开”数据汇集情况(含年度计划数据量、专项计划数据量、双随机行为数)。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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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汇聚总体 情况 |
各地各部门应实现全面数据汇聚,将以往产生过的执法行为按照标准进行录入,确保全市监管数据汇聚量占比稳居全省前2名。 |
区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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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资源编目 |
对所有监管事项中涵盖的监管行为、监管对象、执法人员,投诉举报,双随机一公开、企业扩展等六类信息进行数据资源编目,编目完成度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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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运行 |
系统采集填报 情况 |
各地各部门凡认领事项后均需“互联网+监管”平台中填报业务系统,系统采集填报情况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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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专项工作 |
一件事落地 情况 |
配置发布情况 |
区级相关部门按照省大数据中心每周下发的一件事配置发布清单(包含国家重点一件事)在系统中进行新增或认领,并及时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对一件事进行重新新增或认领,配置发布情况达100%。 |
区行政审批局 区行政审批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
长期坚持 长期坚持 |
可用性 |
各地各部门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对一件事及相关单事项配置对应URL地址,并及时根据行业主管部门通知进行动态调整,可用性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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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综窗情况 |
根据一件事业务办理模式,入驻到“综合受办平台”或者“省通用综合窗口配置系统(试点示范)”,若删除了之前配置的一件事,则需在窗口中重新入驻该一件事,确保入驻率100%。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办事指南异常数 |
区级相关单位按照四川省对办事指南要素的要求,完成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要素的调整;并对照省大数据中心每周扫描的办事指南异常明细及时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进行相应调整,办事指南准确率达100%。 |
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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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落地 办件 |
办件总数 |
大力推进落实“一件事”,鼓励办事群众、企业按“一件事”流程进行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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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通办 |
前三批“川渝通办”实现情况 |
各地各部门应根据本地区职能职责,认领前三批“川渝通办”事项,完成事项配置并确保事项处于通过状态,认领发布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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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通办”实现情况 |
各地各部门应根据本地区职能职责,认领前两批“省内通办”事项,完成事项配置并确保事项处于通过状态,认领发布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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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服务 |
惠企政策汇聚量 |
梳理并在本地助企纾困服务专区发布惠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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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解读率 |
已发布政策解读的数量占惠企政策总数的比例,解读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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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申即享”服务数量 |
梳理并在本地助企纾困服务专区发布的本部门免申即享惠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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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申报指南汇聚量 |
梳理并在本地助企纾困服务专区发布的政策申报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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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宣传 |
信息宣传 |
报送的信息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各类简报刊物(纸质)采用的,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垂管部门、国家部委办公厅相关简报(纸质)采纳的,被省大数据中心“一网通办”攻坚快报采纳的等,经认定后按照相应规则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