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区建设服务型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涪城区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证明事项清单出具的工作要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让人民群众和各类企业办事创业更简捷、更顺畅、更方便,根据《绵阳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绵民发〔2021〕11号)及《绵阳市建设服务型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绵阳市保留证明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绵服政办通〔2020〕2号)的规定,现将我区证明事项及办事指南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衔接
区级各部门要做好政策衔接,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及时修改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大力推行书面告知承诺、网络核验、镇街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相互核查等服务方式,保证各项工作平稳过渡,避免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
二、畅通信息共享
区级各部门要加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采取数据推送、开设跨部门查询端口、设立信息查询窗口或自主智能查询打印一体机等方式,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凡可以通过法定执照,书面告知承诺、镇街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办理的,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的,一律取消。
三、加强对外宣传
区级各部门应在对外服务窗口、社区服务办公区显著位置张贴出具证明事项清单,明确证明事项及办理单位,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各单位要运用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办理证明事项指南,引导群众熟知出具各项证明事项的具体流程及办理主体责任单位,减少群众办事往返频次,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区级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服务国家、服务大局的能力,把握工作重点,认真落实。
(二)区级各部门在11月30日前将本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报送区司法局执法监督股。(联系人:王欢,联系电话:2260675,电子版发送至1070987958@qq.com)
附件:
1.绵阳市涪城区保留证明事项清单
2.证明事项办事指南模版
涪城区建设服务型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