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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3 10:40文章来源: 区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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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行政务服务全国联网,打通行业数据壁垒,达到数据互联和共享共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最多跑一次”目标,是国务院、省政府对政务服务工作的硬性要求。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是四川省为完成国务院对政务服务高要求和为满足群众简化办事要求而开发的一个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三大领域改革、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综合受理办件的依托,而近期我区在一体化平台运行工作上存在一些问题,在全市处于落后,为改变现状,加快推进我区一体化平台运行工作,确保一体化平台在我区全面使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8月初,原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除行政许可外9大行政权力事项)及四川省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系统(行政许可事项)停止使用,一体化平台开始在全省试用,2018年推出2.0版,在全省全面推行一体化平台运行。一体化平台不断升级优化完善,现已与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一体化平台将行政审批、监管、执法及公共服务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等10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凡涉及10大行政权力或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各级纪检监察管理部门一并纳入平台管理。省级部门负责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基本要素统一,包括:事项名称、法律依据、法定时限、实施层级等等,省、市、县各级行权部门或服务部门需认领本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完善基础信息和办事指南、修改办理地点和咨询投诉电话等,对下放到镇(街道)的事项在一体化平台要进行事项授权。所有事项信息对接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在互联网对外公布。

近两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区级有关单位对此项工作较为重视,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在一体化平台运行工作考核中在绵阳市排名靠前。

二、近期存在的问题

2019年,因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和人员调整较大,一些工作未能完全理顺,同时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职责不够清晰,导致一体化平台运行工作的推进力度有所减弱。截至目前,我区在一体化平台认领上报事项6100余项,尚未认领事项400余项,认领但未上报事项300余项,欠账较多,以致后续的在一体化平台受理办件、场景化主题式服务等工作都难以推进。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员不固定。有些部门管理员不固定,频繁更改,甚至个别部门没有明确管理员,一体化平台有关工作安排,找不到具体落实人。

(二)未及时认领事项。因一体化平台一直在优化升级,同时为对接国家平台,省级部门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随时可能进行调整,有些部门未及时认领事项。也有个别部门不能区分权力和具体办件,认为部门没有办件就不需要认领。还有个别部门因为垂管,不愿认领事项,如原国土规划部门。

(三)未及时上报事项。有些部门虽然认领了事项,但没有对事项基础信息、服务信息进行完善,未配置流程,未上报,始终处于草稿或变更中状态,以致无法在一体化平台办件,也无法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对外公示。

(四)上报事项信息错误。有些部门上报的事项,基础信息、服务信息错误,如办理地点错误、咨询电话错误、申请材料与实际办理不一致等等,因事项信息在四川省政务服务对外公布,以致引起群众投诉,下一步全国在政务服务网实行“好差评”制度,更有可能收获很多差评。

(五)未使用一体化平台办件。一体化平台办件录入情况是绵阳市对县市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但区级有关单位未在一体化平台如实录入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办件情况。目前,除税务部门和工商部门因办件系统与一体化平台进行了对接而导入了办件数据之外,其他部门录入的办件数据非常少。

三、工作任务

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好我区一体化平台运行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要按以下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确保我区在一体化平台实现事项认领上报率100%,行政许可承诺提速80%以上,网上可办率100%,“最多跑一次”比例100%,办件量在全市各县(市、区)中排名前三。

(一)一体化平台使用培训指导。区行政审批局负责一体化平台的使用培训,针对一体化平台新的功能和要求要及时组织培训;负责在一体化平台使用过程中进行问题答疑、使用指导;负责在一体化平台使用中发生错误件等问题时,向上级部门或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方协调解决。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完成时限:长期

(二)事项认领上报。区级有关单位负责将除划转区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外的其余对应省级部门区县级层面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认领(不管是否有权限),填写基础信息、引用服务信息、完善申请材料、配置流程等,并上报。

责任单位:区级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4月15日前

(三)事项授权下放。区级有关单位对下放到镇(街道)的事项要在一体化平台进行事项授权,确保镇(街道)可在一体化平台受理办件。

责任单位:区级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4月15日前

(四)办件录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要及时如实录入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办件情况。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即时录入

(五)工作通报。区行政审批局要根据一体化平台工作情况,会同区营商办对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一体化平台事项认领上报、办件录入等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营商办

完成时限:长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加强工作统筹,各单位落实责任,区行政审批局及时对接省、市管理部门,确保涉及省一体化平台运行工作各项部署、要求传达顺畅,各单位和部门意见建议反馈及时。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定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体化平台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准确、优质、高效完成工作。明确一体化平台管理员且相对固定(原则上要求两年内不更换),以保证工作的延续性。确定或调整分管领导和管理员,要及时报送区行政审批局。

(三)严格考核奖励。推进一体化平台运行工作,全面使用一体化平台受理办件,要纳入区营商环境建设目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并给予较高分值。区营商办、区行政审批局制定考核办法,区营商办组织年度考核。

联系人:

叶爱亮,电话,8116166,15983686889,V网-61189,QQ邮箱,451891238@qq.com

孙沁伶,电话,8116166,13518319232,V网-69232,QQ邮箱,244791814@qq.com

附件:区级有关单位名单

涪城区建设服务型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3月10日


附件:

区级有关单位名单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保密机要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税务局、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新闻出版局、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涪城管理部、区自然资源局、区残疾人联合会、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财政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卫生健康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统计局、区民政局、区档案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烟草专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