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稳岗补贴的公告

2018-06-01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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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54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落实工作的通知》(绵人社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18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企业申请稳岗补贴的基本条件

(一)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二)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时无欠费;

(三)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四)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五)严格执行国家补贴资金列支范围要求。

三、稳岗补贴资金来源、使用范围、标准及执行时间

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支出;同一年度内,企业享受的稳岗补贴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稳岗补贴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到2020年底。若遇政策调整,则以部、省最新政策为准。

四、申报及审核流程

(一)申报

1、申报时间:2018年集中网上申报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2、确认事项:申报前确认是否已提交2017年及以前年度资金使用情况表及附件。

3、网上申报:企业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业务经办系统(系统网址为:https://rsjapp.my.gov.cn/mywsjb/login.jsp—待遇资格申请—失业稳岗补贴”界面核实上年度企业相关基础信息(需修改和完善基础信息的尽快到社保局提供相应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基础信息核对无误后企业根据界面提示录入申报信息、导入图片(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未三证合一的还需导入组织机构代码证),录入信息无误后确认申请企业提交申请后可随时在“网上业务经办系统—业务办理状态查询”界面进行查询。

(二)业务系统审核及公示

1、系统审核:各县市区、园区及市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6月1日可后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平台》查看企业申报情况,及时对已申报的企业进行业务系统审核。业务系统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2、部门联审:业务系统审核完成后,经办机构将企业名单报当地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进行部门联审。

3、公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和通过审核的企业应在8月31日前分别通过相关媒体(网站)和企业内公示(见附件1)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提交资料

公示无异议后,需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以下资料(盖鲜章):

1、在网上业务经办系统打印《绵阳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法人代表签字),2份;

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凡企业开户名称与企业名称不符的需提供说明及上期缴纳社保转账凭证;

3、公示回复报告(见附件2);

4、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营业执照》上有“劳务派遣”、“社保代理”、“劳务外包”、“劳务分包”等经营范围的企业还应补充提供以下资料:

1)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务派遣(或社保代缴)协议原件(仅供查验)及复印件;

2)用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稳岗补贴申报委托书》;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岗补贴申报承诺书》;

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岗补贴划拨至用工企业明细表》(含电子版)。

五、稳岗补贴实名制联网上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填报要求,完成“人社部稳岗补贴实名制系统”联网上报工作。

六、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反馈

各参保地经办机构应于9月30日前按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程序一次性划入企业账户。企业收到资金后应及时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并于12月20日前反馈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表(见附件3)及相应附件。

相关政策文件和申请表格及县市区、园区经办机构联系方式,请登录绵阳市就业局网站(http://jyfwzx.my.gov.cn/)公告栏或“绵阳市就业局”微信公众平台查看。

 

 

联系人:李亚馨2371131  林嘉诚2262378    

 

市人社局    市就业局

2018年5月31日


附件:

附件1--附件3(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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