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社会福利院托老服务收费成本监审结论
绵阳市社会福利院
托老服务收费成本监审结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对绵阳市社会福利院提供的2019年至2021年托老服务收费成本资料进行了监审,现予公开。
一、经营者基本情况
绵阳市社会福利院(绵阳市涪城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绵阳市救助管理站),位于绵阳市涪城区绵兴东路65号,法定代表人苏茗,注册资本286万元。宗旨和主要业务范围:全心全意为休养人员服务。为政府指令收养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城镇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养老服务。负责辖区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护送,保障其基本权益,并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督导社会散居孤儿的服务管理,新生孤儿、困境儿童、残疾儿童和弃婴的安置工作。2021年末有职工人86人。其中:在编15人、退休17人、聘请托养服务44人、食堂服务10人。
2021年年末资产总额16322630.54元、负债总额2764271.26元、净资产13558359.28元。2019年度,托老服务托养收费事业收入3836004.00元,托老服务托养支出成本4544876.58元,亏损708872.58元。2020年度,托老服务托养收费事业收入3630657.00元,托老服务托养支出成本3916747.48元,亏损286090.48元。2021年度,托老服务托养收费事业收入3760629.50元,托老服务托养支出成本,4579281.70元,亏损818652.20元。
绵阳市社会福利院托老服务现行收费标准:一、普通护理:床位费500.00元/月.人、护理费300.00元/月.人、公杂费120.00元/月.人;二、介助三级:床位费500.00元/月.人、护理费450.00元/月.人、公杂费120.00元/月.人;三、介助二级:床位费500.00元/月.人、护理费600.00元/月.人、公杂费120.00元/月.人;四、介助一级:床位费500.00元/月.人、护理费750.00元/月.人、公杂费120.00元/月.人;五、介护护理:床位费500.00元/月.人、护理费900.00元/月.人、公杂费120.00元/月.人;六、特殊护理:床位费500.00元/月.人、护理费1200.00元/月.人、公杂费120.00元/月.人;七、临终关怀:床位费500.00元/月.人、护理费100.00元/天.人、公杂费120.00元/月.人。
绵阳市社会福利院托老服务收费主要成本构成包括:扣除财政预算、上级拨款、非托老服务性收入、其他补助等收入和非托老服务收费支出项目后的人员支出、公用及服务性支出、固定资产折旧等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支出等项目。
二、主要成本项目审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 目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监审期间 平均值 |
|||
上报数 |
核定数 |
上报数 |
核定数 |
上报数 |
核定数 |
|||
|
年度托养平均人数 |
259 |
259 |
269 |
269 |
266 |
266 |
264.67 |
一 |
人员支出成本 |
478.51 |
448.70 |
460.38 |
452.63 |
401.55 |
412.28 |
437.87 |
二 |
公用及服务性支出 |
100.72 |
93.25 |
111.92 |
104.67 |
114.11 |
112.3 |
103.41 |
三 |
折旧费 |
79.47 |
79.47 |
77.13 |
77.13 |
79.71 |
79.71 |
78.77 |
四 |
应冲减成本的收入 |
166.93 |
166.93 |
242.76 |
242.76 |
146.36 |
146.36 |
185.35 |
五 |
总成本 |
491.77 |
454.49 |
406.67 |
391.67 |
449.01 |
457.93 |
434.70 |
|
单位成本(月.人.元) |
1582.27 |
1462.32 |
1259.81 |
1213.37 |
1406.67 |
1434.61 |
1368.69 |
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