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涪城区非主城区(农村)公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涪城区非主城区(农村)公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你局《关于出台涪城区非主城区(农村)公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正式收费标准的请示》(绵涪教体〔2021〕53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并专题研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区非主城区(农村)公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函告如下:
一、在我区非主城区(农村),以学校为主体,在周一至周五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根据“自愿选择、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开展的课后服务,同意收取课后服务费,其收费标准不高于180.00元/生/月。
二、区教育和体育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费用。
本收费标准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执行期间,国家、省和市公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