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绵阳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2022-03-22 17:06文章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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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绵阳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322日-2022328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绵阳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钟阳路6

三、建设单位:绵阳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成都西交扬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绵阳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租赁绵阳市高新粮油购销公司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钟阳路6号的绵阳粮食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已建5#楼二、三层用于建设绵阳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项目。项目装修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实验室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建筑面积1080m2。建成后形成年检测粮食样品3000批次/a的服务能力。

项目总投资95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和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装修废气、施工设备运行噪声、建筑垃圾等。施工扬尘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洒水降尘、及时清扫地面尘土等措施来减小扬尘产生;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管网进入绵阳市永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施工期噪声采取选用先进低噪声、性能优的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文明施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设垃圾运至当地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有回收资质的废品收购站处理。

(二)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机酸使用过程产生的酸雾经抽风系统+排风管道+酸雾净化塔处理后于楼顶15m排气筒P1排放;有机试剂使用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抽风系统+排风管道+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楼顶15m排气筒P2排放。

(三)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酸碱中和处理废水经酸碱中和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般检验废水、拖地废水、生活污水一并依托绵阳粮食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已建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管网进入绵阳市永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

(四)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建筑隔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治理。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一般固废:粮食、油料残留物统一收集后作为餐厨垃圾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处理;废试剂瓶经清洗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纯水仪废滤芯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检验废液、废渣,清洗废液,重金属检测器皿清洗废水,废弃药品,被检出含有重金属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粮食,废手套、废乳胶管、废抹布,沾染检验药品的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严格落实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药品室应做重点防渗处理,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

七、相关部门意见

(一)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经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绵市发改〔2021685号)立项,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二)本项目位于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钟阳路6号,使用土地为绵阳市高新粮油购销公司仓储用地。根据绵阳市高新粮油购销公司绵阳粮食物流中心项目(一期)环评批复,该物流中心规划了检验检测功能,本项目租赁其5#楼二、三层建设粮油质量监测实验室可行,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八、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388563(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真:0816-2225131

通讯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文庙街13

    编:6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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