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市创奇建材有限公司《绵阳创奇制砂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市创奇建材有限公司绵阳创奇制砂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22日-2022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绵阳创奇制砂厂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涪城区吴家镇凤凰山村
三、建设单位:绵阳市创奇建材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国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绵阳市创奇建材有限公司拟在涪城区吴家镇凤凰山村,投资1000万元,新建砂石加工生产线2条,建设标准化厂房,年产砂石100万吨。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7.01万元。
六、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间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粉尘、堆场风力扬尘、装卸粉尘、汽车运输扬尘。破碎筛分粉尘通过生产车间封闭,地面硬化以及安装喷淋装置等措施处置;堆场风力扬尘通过堆场全密闭,各堆场均安装喷淋装置,覆盖整个物料场,四周设置排水沟、地面硬化等措施处置;装卸粉尘通过降低装卸高度,地面进行硬化处理等措施,同时在出料口上方顶部设置喷雾抑尘装置等措施处置;汽车运输扬尘通过地面硬化;严禁超速、超载;定时对厂区路面进行清扫,对进出厂汽车轮胎、车身进行冲洗;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处置。本项目颗粒物经过上述处置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影响甚微。
(二)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封闭,采用墙体隔声降噪,并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加强设备的维护;加强生产管理,规范员工操作;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至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水站污泥定期清掏,并将污泥运至制砖厂制砖;废润滑油、含油废桶、废含油手套及棉纱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由专人收集管理,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止二次污染,地面采用坚固、防渗、耐腐蚀的材料建造;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台帐制度,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设施的现场管理。
(五)严格落实项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加强环境管理,对工艺、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控制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须采取可靠的防腐和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加工区及各堆放区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六)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因事故导致的环境污染;落实并不断优化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与淘汰类,按照国务院国发[2005]40文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本项目属于允许类。
八、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388563(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传真:0816-2225131
通讯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文庙街13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