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涪城区木龙河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木龙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包含木龙河清淤、生态治理和物联网管控系统工程)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2022-01-19 13:55文章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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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涪城区木龙河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木龙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包含木龙河清淤、生态治理和物联网管控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19日-202212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涪城区木龙河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木龙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包含木龙河清淤、生态治理和物联网管控系统工程)

二、建设地点: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

三、建设单位:绵阳信开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成都西交扬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包括7.2 km河道清淤工程、惠科工业园区域 2.15 km 生态景观及配套附属设施以及水质水文监测等生态物联网配套设施的新建。

项目总投资16355.11万元,环保投资2952.09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工期:尽量做到白天施工,杜绝夜间(2200-600)施工噪声扰民。对噪声源强相对较大的设备,应严格限值施工时间,运作时间应避免正常休息时间,对施工时间进行公示。施工机械尽量靠近场地中部,远离外环境。对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的作业,应申报绵阳市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并对施工时间进行公示。同时,在工程施工工程区、生活区等车流量较高的交叉路口设立限速标志牌。声源控制: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加强了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震动较大的机械设备应安装减震机座降低噪声;进、离场运输工具限速,禁止鸣笛。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尽量不要同时操作,避免噪声叠加。通过以上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二)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通过湿式作业、洒水降尘,围栏挡尘、加强通风、密闭运输、控制车速、绿化等措施进行控制和降低;施工期机械主要以柴油和汽油为燃料,施工机械燃油将排出NOxCO的尾气。施工机械尾气在施工作业时对环境影响范围主要局限在施工区域内,本项目施工区域较开阔,污染物易于扩散,影响范围仅限于下风向20~30m范围内,经扩散后尾气对周边居民和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且这种影响时间短,其与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将维持现有水平;清淤恶臭通过合理选取干化场、密封干化、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添加环保型除臭剂进行除臭,减少恶臭排放等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空气以及河道两岸附近的村庄居民的影响甚微,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三)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均依托周边工厂以及居民污水处理设施;施工期清淤泥浆经泥浆池、污泥出渣池、污泥沉降池预处理后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运至杨家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四)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废弃土石方用于项目469号及9号延长线道路路基工程施工;河道清淤产生的淤泥经压滤后添加菌种及谷糠熟化发酵后的作为吴家污水处理厂内部及469号及9号延长线道路景观、绿化种植土回用。杂草、包装及建材废料等尽可能重新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集中堆放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严格落实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为淤泥干化过程中,干化场底部铺设防渗薄膜以及设置截流沟,避免淤泥干化过程中的废水下渗或漫流影响地下水环境。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六)严格落实项目生态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对项目区域的陆生生态、水生生态进行保护,主要措施为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保护周边动植物;采取少占地、少破坏原则施工;对施工场地部分进行恢复以及补偿;采取分段围堰施工办法,减少对施工流域周边水域搅动;根据施工区域生态现状,本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七)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

七、相关部门意见

(一)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另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规定,项目的建设属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二条“水利”下第6条“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项目。20197月四川蓉信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涪城区木龙河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木龙河生态治理工程》《涪城区木龙河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木龙河生态物联网管控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专家审查意见。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二)本项目位于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根据绵阳市涪城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审查意见,该项目位于吴家镇铁塔公司北侧木龙河流域,用地性质为:水域和公园绿地,项目不在水域内修建(构)筑物,原则同意对木龙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项目路线符合涪城区政府规划要求。

八、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388563(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真:0816-2225131

通讯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文庙街13

    编:6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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