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绵阳第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改造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2019-11-13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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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

关于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绵阳第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改造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绵阳第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绵阳第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绵阳市涪城区玉皇镇坚堡梁村(绵阳第二垃圾填埋场)

三、建设单位: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拟在绵阳第二垃圾填埋场内建设,占地面积21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管道工程、附属工程、公用工程、办公设施、环保工程等。设计规模为330m3/d(总变化系数1.1)。餐厨沼液预处理规模为210 m3/d(总变化系数1.1 ),其中餐厨沼液一期为130 m3/d(已投产),二期为80 m3/d(尚未建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规模为100 m3/d;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废水处理规模20 m3/d。

项目总投资3035万元,环保投资303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修建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项目原有设施进行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按国家和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洒水,大风天气增加洒水频次,运输车辆封闭并提高装车效率,控制运输车辆车速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大气污染。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施工机械,按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保养;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减少不必要的金属敲击声。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基础工程挖土方与回填土方在场内周转,就地平衡,弃土用于绿地和道路建设,部分土方进行回填,其余弃土运至项目所服务的垃圾填埋场作为填埋覆土使用;建筑垃圾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并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弃渣场;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项目所服务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2、营运期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采用外置式膜生物反应器(MBR)+纳 滤(NF)+反渗透(RO)+纳滤浓缩液减量处理工艺处理达《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之后排入排洪沟,最终进入涪江。项目废水排放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原项目减小,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按原有执行。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废气主要是氨氮、硫化氢等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15米排放;植树、绿化;采取喷洒除臭剂、污泥池加盖、控制污泥发酵等减臭措施;及时清除积泥等固废,避免长时间堆放;设50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不得规划居住、文教卫等敏感设施。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设置单独车间并采用低噪声设备,在场区周围种植绿化防护带等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各处理池产生的污泥,均进入污泥池,脱水后运至市政污泥处置中心处置或项目服务的填埋场填埋;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MBR、RO废弃膜组通过填埋或厂家回收方式处理,填埋库区产生的废弃HDPE覆盖膜通过厂家回收方式处理;在线监测设备以及化验室产生的含铬废液等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相关要求,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你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危废管理台帐,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转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设施的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五)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渗滤液处理区、污泥处理区、固体废物暂存区(包括危险废物暂存区和一般固废暂存区)、废水管道等重点区域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污染处理设施、设备及管网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防止事故导致的污染,确保正常运行;加强盐酸、次氯酸钠、液碱等危险化学品的环境管理;制定完善可靠的应急预案,避免事故性排放,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的发生及控制其不利影响,确保环境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生产工艺、设备中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项目于2019年1月10日在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19-510703-44-03-327276】JXQB-0011号”,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对绵阳第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进行改造,不新增占地,绵阳市城乡规划局出具了《绵阳城区新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用地红线图》、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09】135号)、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出具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0】049号),明确指出项目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符合绵阳城乡规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28531(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传    真:0816-2225131

通讯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文庙街13号

邮    编:6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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