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聚贤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智能制造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2019-10-23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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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

关于绵阳聚贤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智能制造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聚贤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3日-2019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智能制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石塘镇范家村3社(龙泰钢城6号厂房)

三、建设单位:绵阳聚贤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绵阳聚贤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在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石塘镇范家村3社(龙泰钢城6号厂房)租赁四川龙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项目的建设。项目占地2800平方米;主要产品:机器人、非标设备定制、生产线定制、精密模具、产品定制工装、五金器具、电气五金元器件贸易等。主要建设内容为:主厂房分区及生产线设备安装调试、辅助工程、公用工程,项目配套建设废水处理、固废收集处理等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7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租用已建厂房,不涉及基础开挖、土石方工程等,仅进行设备安装、调试,须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利用现有设施处理。

(二)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域污水管网正在修建,污水管网修建完成前,项目员工洗手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当地农户定期清运用于农肥。区域污水管网建成运营,项目废水能进入污水处理厂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

(三)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拟采取在每台焊接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通风管道经1台焊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设置排风扇,配合自然通风将室内的烟气快速置换排出。废气排放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

(四)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间设备噪声。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针对不同的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项目噪声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五)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切割、铣型、钻孔、焊接修整等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和废屑、焊材废料统一收集后再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乳化液、废机械润滑油由专用桶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区,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六)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污水处理系统等重点区域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各加工设备下方、油品和切削液存放区均设置钢质接油托盘,机械设备和桶装的机油、切削液置于托盘之上。废机油、废切削液和废棉纱手套使用铁通分类盛装,在危废间内暂存时应放在钢质接油盘上。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存在的风险源有氧气、二氧化碳、润滑油的使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事故、废气废水事故排放、火灾等。发生环境风险的概率较低。

建设单位应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规程、作业规章和应急计划,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风险意识,落实相应的环境风险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一旦意外时间发生,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危害和人们生命财产的损失。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及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属于允许类;项目已在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0703-39-03-323148】FGQB-0386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项目整体租用绵阳市涪城区四川龙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已建的标准化厂房进行建设,四川龙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石塘镇范家村3社,厂房已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为:201951070300001504;项目位于涪城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中发展区,根据《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中发展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绵阳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 年5 月10 日出具的《关于涪城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中发展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绵环函[2018]244 号),项目与涪城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中发展区规划相符。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28531(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传    真:0816-2225131

通讯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文庙街13号

邮    编:6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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