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关于绵阳市涪城区木龙河吴家镇广福段防洪治理工程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2019-10-12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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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

关于绵阳市涪城区木龙河吴家镇广福段防洪治理工程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市涪城区木龙河吴家镇广福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2日-2019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绵阳市涪城区木龙河吴家镇广福段防洪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

三、建设单位:绵阳市涪城区水利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综合治理河长4.0km,起于吴家镇御中南路公路桥,止于吴家镇二环公路桥下游约238m。综合治理范围内左右岸新建堤防1.867km,其中左岸2段共0.948km,上段0.314km,起于已废弃的绵阳市综合垃圾处理厂围墙外,止于垃圾处理厂外支沟汇口处;下段0.634km起于支沟汇口处,止于下游二环路公路桥。右岸0.919km,起于凤凰村盐房湾,止于二环路公路桥。河道清淤疏浚2段共3.09km,第1段2.852km,起于绵阳市监狱绵吴路公路桥,止于下游绵阳市综合垃圾处理厂;第2段0.238km,起于二环路公路桥,止于凤凰村王家大院子。

项目总投资1758.23万元,环保投资25.68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按国家和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对施工场地洒水保湿,施工场界设置围挡和抑尘喷雾,控制运输车辆车速,大风天气停止作业,覆盖弃渣场,污泥密闭运输,禁止使用不达标排放的机械设备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大气污染;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设现场搅拌站;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为恢复重建的道路车辆通行产生少量的汽车尾气经自然扩散稀释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和利用周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

(三)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对机械设备和车辆噪声管理,合理布局,定期维护,禁止夜间施工;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恢复重建的提灌抽水泵站运行时产生的抽水泵噪声,抽水泵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抽水泵加装减振器,进水管道设可曲挠管道橡胶伸缩接头以减小水锤冲击和水泵震动产生的噪声,连接水泵进出口的水管、进出机房隔墙处与运转设备连接的管道均采用减震吊架等噪声控制措施后能有效削减噪声源强,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施工场地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弃渣及时清运至弃渣场堆放;河道疏浚产生的河道淤泥采用密闭式污泥运输车外运至弃渣场自然干化后用作植树绿化用土;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料可回收部分由分类回收交废品收购站处理,不可回收部分运至市政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堤顶路面行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河道水面漂浮的枯枝树叶等固体废弃物,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工程建设期间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土石方开挖、弃渣场占用土地,因扰动地表、破坏植被引起的局部水土流失等。项目施工结束后通过对河堤植草护坡进行绿化,并将施工期破坏的植被进行迹地恢复,可进一步降低工程建设对区域内陆生植被的影响。通过认真制定和落实工程施工期应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其产生的环境影响问题能得到有效的控制。项目建成运营后,防洪工程可有效保护防护区内的保护对象,减少河水对河岸的冲刷,从而减少水土流失,具有一定的环境正效益。工程建成后基本不改变河道水文情势,也不会影响河段水质,随着冲淤平衡与河底的稳定,底栖生物的生存环境会逐步得到恢复。

(六)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属于非污染生态类项目,是集防治洪水灾害、改善环境于一体的综合性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正效益。运营期间项目本身无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无环境风险。项目建设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七、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在涪城政务网进行了网上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二条“水利”第1款“江河堤防建设及河道、水库治理工程”之列。同时四川省水利厅通过(川水函【2018】1508号)文对《绵阳市涪城区木龙河吴家镇广福段防洪治理工程》进行了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绵阳市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图》,项目位于绵阳市城市规划区内,项目类别为城镇防洪,工程保护区内主要保护对象是人口1044人和农田804亩,涵盖吴家镇凉水村、兴顺村、凤凰村、广福村4个行政村,项目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28531(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环评股)

传 真:0816-2225131

邮 箱:myfchbj@163.com

通讯地址:绵阳市文庙街13号

邮 编:621000

 


附件:

拟批复公示木龙河吴家镇广福段防洪治理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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