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解读

2020-12-02 13:26文章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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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绵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市政府印发了《绵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下称《区划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区划方案》出台背景是什么?

我市中心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市路网和城市用地性质结构调整,尤其是环境噪声影响程度、范围不断变化,以前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已无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做好绵阳市声环境保护工作,保护和改善城市居民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结合城市发展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精神,我市在评估《绵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11年)》的基础上,启动了《绵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编制工作。2018年底编制完成《绵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初稿)》,20191月组织专家论证评审,2月份向相关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市级部门以及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在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召开公众参与的听证会和合法性审查,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后印发。

   二、区划原则是什么?

一是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二是根据绵阳市总体规划,按照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结合目前实际用地性质,确定声功能区类别。

三是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四是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五是以城市建成区为主,从实际出发确定规模,定性划片,着眼长远,宏观规划。

三、《区划方案》核心内容包括哪几个方面?

《区划方案》核心内容包括两部份:

(一)区划范围。一是绵阳市中心城市,该范围由省政府对《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批复(川府函〔201475号);二是成绵广高速公路、成绵第二高速-南环高速联络线、成渝环线(绵遂)高速公路围合的区域,以及临港经济发展区,总面积约170平方公里,该范围由市政府2018年对《中国(绵阳)科技城临港经济发展区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绵府批复〔201899号)。

(二)区划内容。声环境功能区分五种类型。我市中心城区共划分1-3类声环境功能区36个。其中1类区4个,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昼间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总面积6.78平方公里;2类区18个,指居住、商业、工业混合区,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昼间为60分贝、夜间为50分贝,总面积96.82平方公里;3类区14个,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的区域,需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昼间为65分贝,夜间为55分贝,总面积49.38平方公里。4a类区为我市规划范围内5条高速公路、10条城市快速路、58条城市主干路、85条城市次干路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区域,昼间为70分贝、夜间为55分贝,总面积为16.08平方公里。4b类区为宝成铁路和成绵乐城际铁路两侧一定范围的区域,昼间为70分贝、夜间为60分贝,总面积为0.94平方公里。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没有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没有划定0类声环境功能区。


(来源: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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