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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9 14:41文章来源: 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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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

关于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绵财预201950号要求,涪城区财政认真组织开展了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涪城区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20198月启动该项工作以来,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绵涪财预〔201929)文件,通过单位自查联合评价工作组第三方机构评价工作组入户检查等方式,对全区63一级预算单位19个项目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区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覆盖率达到100%,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总金额达到30,579万元。主要涉及民生及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的项目,评价监督组对绩效评价同步开展监督工作。

二、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情况

2019年涪城区绩效评价工作采取先单位自评再部门单位和项目进行重点评价的方式开展。涪城区所有区级63个预算单位参与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工作,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资金191,845万元,达到了区级预算单位全覆盖。

从得分情况看,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完成质量较好。通过对区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单位的预决算编制情况、行政运转保障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专项资金支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客观、全面的了解,为今后区的部门预算编制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部门支出绩效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和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流于形式的情况比较突出、财务核算不够细致。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情况

2019年,按照“全面覆盖、规范实施、确保质量、注重成效”的工作原则,结合自身实际,从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选取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午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费、中国科技城(绵阳)科技物流产业园智慧物流信息数据中心项目土地成本、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19个项目开展项目评价,涉及资金额度11,768.81万元。其中,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15个项目,涉及资金额度10,017.21万元;重点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涉及1个,涉及资金额度155.85万元;第三方绩效评价涉及3个项目,涉及资金额度4,740.57万元。

(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午餐

依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午餐计划的意见》(绵府办发〔2015〕57号)设立,根据相关意见,涪城区教体局为涪城区19所农村学校,约1.1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免费安全午餐。全区春季受惠学生10,938人,秋季受惠学生11,732人,全年共计安排财政资金1,548.8983万元。经综合评价,涪城区教体局该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9.5分。该项目实施,有效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宣传教育等活动有效开展增强幸福感,教育事业满意持续提升。

2.安保人员专项经费

依据《绵阳市公安局 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绵阳市校园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标准>的通知》(绵公办〔2010〕109号)设立,根据该通知第十五条保安配备标准,涪城区目前现有学生5.9万人,依据相关配备标准应该配备260余名安保人员。按每月每人2200元的标准,全区全年共计安排财政资金604.56万元,用于保障区教育和体育局系统下属53所学校229名安保人员服务费用。经综合评价,涪城区教体局该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9分。该项目实施,全年恶性事件发生0例,有效保障校园安全,有效降低校园风险,持续改善校园及周边秩序,提高学生和家长对学校安保工作表示理解和满意。

3.全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各级政府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要求,涪城区委组织部按照培训任务、培训规划向区财政申报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用于支持全区干部调训以及各行业口干部专题培训工作经费支出,根据年度调训计划、各单位培训计划的人数、天数,以及培训地点、授课师资等要素统筹进行经费分配,在培训完成后拨付相关单位。参照《绵阳市涪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绵涪财〔2014〕29号)的标准,2018年区财政匹配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共计300万元。涪城区委组织部计划开展各类培训班58期,其中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统筹的38期(因计划调整、工作实际等因素未开班10期),实际执行28期,实际支出经费189.19万元。经综合评价,涪城区委组织部该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8.8分。项目实施,能够紧扣中心大局,围绕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能力、业务能力提升,干部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履职水平进一步提高,思维眼界进一步拓展,服务中心大局和涪城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建设的综合素质实现了有效提升。

4.社区矫正专项经费

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财行2012402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社区矫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行201676号)相关文件要求,涪城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政策的重要举措,主要内容: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的委托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进行适用审前调查评估;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按矫正对象每年1500元/人的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全区全年共计安排项目财政资金82.54万元。经综合评价,涪城区司法局该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8.5分。该项目实施,持续推进全区执法程序规范化、监督检查常态化、风险管控智能化、评估矫治科学化、教育帮扶多元化“五化”建设,全区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教育规范,未发生一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特大案件。

5.2017年度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

根据省、市关于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的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推动财政金融互动系列政策落到实处,有利于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升财政金融合力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助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涪城区2018年财政下达2017年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2,120,036.00 元用于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经综合评价,涪城区金融办该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5分。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全区招商引资和投融资工作积极性,为涪城区全面建设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做出了积极贡献。

6.精神病患者救助经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涪城区民政局主要代涪城区人民政府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由于涪城区无专门照料精神患者的福利机构,长期以来涪城区的特困供养精神病患者均委托三台或江油精神病院托养。涪城区民政局每年到三台和江油精神病院探望住院人员,并了解其生活状况、治疗状况,了解医护人员对其照料情况,确保所有托养人员的吃穿住医等方面得到保障。涪城区民政局2018年托养到三台和江油的特困精神患者共39其中江油精神病院17人,江油传染病院2人,三台精神病院20人),托养人员按每人每年1.9万元的费用进行结算,全年全区安排项目资金共计60.31万元其中支付到三台精神病院 37.51万元,支付江油精神病院22.80万元经综合评价,涪城区民政局该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2.85分。项目实施,对特困供养精神患者供养救助保障了患者的基本生活和医疗水平,保障了困难群体的生存权利同时降低了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隐患,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7.临时救助经费

根据《绵阳市涪城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绵涪府办发201143号),对辖区因火灾、疾病等临时性、突发性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给予的非定期、非定量的生活救助。临时救助经本人或户主申请,乡镇(街道)核实后报区民政局审批。临时救助资金除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外,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兜底2018年涪城区全区对859人(户)实施临时生活救助,共支付救助资金104.88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98.88万元,区本级兜底预算6万元经综合评价,涪城区民政局该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6分。项目实施,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因突发状况引起的临时性生活难问题,筑牢社会救助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得到广大群众的赞同。

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在总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自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合并实施,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涪城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2018年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共计82325人,其中:16岁到59岁之间城乡适龄人口参保人数57626人,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人参保人数24699人。涪城区全年累计发放待遇285505人次。2018年当年中央到位资金2250.35万元,级资金当年到位208.14万元,区财政资金根据社保中心年初申报预算113.96万元全省基础养老金上调,2019年初上级追加减调整,中央资金实际安排2011.35万元,省级资金实际安排205.99万元;区级资金追加38.31万元,实际安排152.27万元。经综合评价,涪城区民政局该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2.5分。该项目实施,增加了参保人的收入,特别是困难群众收入和解决了他们老有所养的问题,为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9.中小工业园一、二号道路交安设施采购项目

按照涪城区交通建设攻坚大会战指挥部纪要(第二十九次)要求,涪城区交通局通过政府采购实施了涪城区中小工业园一、二号道路交安设施采购项目,并在项目验收合格后通过财政直接支付向中标供应商(成都纵横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资金80.146144万元。涪城区中小工业园一、二号道路交安设施采购项目于2018年2月开工建设,全部项目已完工。经综合评价,涪城区交通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5分。该项目实施有效改善涪城区中小工业园一、二号道路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完善了区域道路交安设施,推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采购工作符合相关规定,成效明显。该项目程序合规,但存在项目资金未实行专项核算,验收时间不明确等问题,建议其在今后工作中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核算,进一步完善验收资料

10.2018年小城镇建设省级专项资金

按照《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丰谷镇胜利路中段道路改造及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绵涪发改固〔2019〕1号)要求,涪城区住建局利用2018年小城镇建设省级专项资金实施了丰谷镇胜利路中段道路改造及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业主单位为丰谷镇政府。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丰谷镇胜利路中段道路建设里程约800米,雨污水管网约4350米及相关配套的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环境工程等。该项目决策、资金安排等方面较规范,同时也存在项目实施进度晚于项目立项批复确定的时间,项目资金800万元上级资金已下达到区住建局,2018年未实现支出等问题,截止2018年底,该项目尚在实施中,当年未支出。经综合评价,涪城区住建局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60分。项目实施完成后有利于对促进场镇绿色生态发展,方便群众居住出行,优化乡镇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已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支付建设资金等工作建议反馈单位。项目完成质量、社会效益等指标待项目完工验收后准确评价。

11.中国科技城(绵阳)科技物流产业园智慧物流信息数据中心项目土地成本

2018年区财政局安排新皂镇中国科技物流产业园智慧物流信息数据中心土地成本1727.363万元(扣除被征地农民社保192.384万元后拨付1534.979万元,由区财政拨付新皂镇,资金全部到位),用于兑现《中国科技城(绵阳)科技物流产业园启动区一级土地整理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中国科技城(绵阳)科技物流产业园智慧物流信息数据中心完成土地整理206.4898亩,其中,通富弘业有限责任公司摘牌64.11亩,2018年7月完成交易。经综合评价,涪城区住建局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8分。该项目实施,有利于新皂镇进一步盘活资源,通过引进物流企业等方式,带动了地方经济发展。下一步需加快项目招商引资,促进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12.2018年民生工程(新皂、关帝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项目)

根据绵阳市治理办下发《关于做好我市2018年度城乡垃圾专项行动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绵城乡治办〔2018〕11号)文件精神,涪城2018年城乡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民生实事目标任务设定为新皂镇垃圾收集转运站建设项目和关帝镇垃圾收集转运站建设项目省级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专项资金实际到位200万元,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新皂镇、关帝镇各100万元进行分配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时印发业务指导和督促文件,并根据工程建设进展,现场督促检查施工情况,协调选址,确保新皂镇、关帝镇各建成生活垃圾压缩站1座,按期达到相应质量要求。经综合评价,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9分。该项目实施,大大提升了区域生活垃圾的转运效率,配合压缩站对接车辆,进一步提升了区域生活垃圾转运规范化、密闭化水平,减少了垃圾转运过程中的抛洒滴漏现象,改善了辖区环境秩序。同时,项目涉及处理规模超过目前两镇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下一步乡镇的发展建设带来的垃圾处理量预留增长的处理空间。

13.中小河流治理

根据涪城区乡村振兴总体工作部署及十三五水利规划,为补齐水利设施短板,达到节水目标,促进农业生产,涪城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向上争取水利专项资金,用于中小河流治理。2018年下达涪城区农业农村局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546万元(其中:草溪河整治项目到位资金 210.0万元;方水河整治项目到位资金144.0万元;木龙河整治项目到位资金192.0万元),用于草溪河治理项目整治河道长度2.52公里;用于方水河整治项目整治河道长度3.82公里;用于木龙河整治项目整治河道长度3.1公里。经综合评价,涪城农业农村局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9分。项目实施,经过治理的河段恢复和改善了河道生态功能,美化了人居环境,发挥了治理的综合效益,保护涪城区0.03万人,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

14.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根据涪城区乡村振兴总体工作部署及十三五水利规划,为补齐水利设施短板,达到节水目标,促进农业生产,涪城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向上争取水利专项资金,用于我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18年,涪城区到位小型病险水库整治项目资金240万元(其中:杨家镇新民水库除险加固120万元,关帝镇倒角湾水库除险加固120万元),均为中央资金。全区新增供水能力,目标5.71万立方米,完成5.71万立方米;水库除险加固项目4.6万立方米,完成4.6万立方米,完成率100%。经综合评价,涪城农业农村局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6分。该项目实施,保护了全区水生态环境,有效缓解全区水资源紧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加固保护人口数量达到0.08万人,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15.高效节水灌溉

根据涪城区乡村振兴总体工作部署及十三五水利规划,为补齐水利设施短板,达到节水目标,促进农业生产,涪城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向上争取水利专项资金,用于高效节水灌溉。下达涪城区农业农村局高效节水项目资金1200万元,用于在新皂镇梅家沟村金峰镇莲花池村、大石桥村、分水村,玉皇镇老君村,关帝镇猫林村规划建设整治山坪塘9座,新建蓄水池2口,新建改建泵站7座,新建各类输水灌溉管道513.16km经综合评价,涪城区住建局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8分。该项目实施,全区共计改善灌溉面积0.55万亩,新增节水能力40.99万立方米,新增蓄引提水能力5.71万立方米,新增经济作物产值612万元。

(二)重点财政政策绩效评价

16.强制免疫补助

根据动物防疫法,涪城区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年度动物防疫工作计划。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结合防疫目标,下达涪城区动物防疫绩效目标和专项资金。2018年下达强制免疫补助155.85万元,全年累计支付128.29万元(其中:购疫苗77.55万元,购消毒药物20.74万元,支付村级防疫员劳务费30万元,结余资金收回区财政),执行进度为82.32%。经综合评价,涪城农业农村局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5分。该项目实施,使全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疫情保持平稳;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三)第三方绩效评价

17.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文件规定,涪城区卫健局“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涪城区城乡统一实施14大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涵盖12个乡镇卫生院、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按照65.9万服务人口人均55元标准应到位资金3,605.07万(应到位资金3624.5万元,省级扣除健康素养和避孕药具19.4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605.0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880.17万元、省级补助276.12万元、市级补助177.27万元、区级补助271.51万元。经综合评价,涪城卫健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4.25分。该项目实施,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减少健康危险因素,降低慢性病发病率,提高居民预防保健意识和健康素养水平,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落实,对于提高居民健康素质有重要促进作用。

18.乡村道路通组入户工程

根据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2个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委办[2018]19号),聚焦全区2018年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涪城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情况,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乡村道路通组入户工程建设项目7个乡镇19个村目标任务计划35.7公里,实际完成7个乡镇22个村新皂镇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任务进行了调整,原计划4个村的道路建设任务,实际完成了7个村的道路建设验收完成35.884公里,项目完成率为100.52%,项目实际分配资金739.84万元经综合评价,涪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2分。该项目实施,实现乡村振兴、保障农村精准脱贫,解决群众增收和出行及生产发展的实际问题,鼓励、带动农户发展家庭经济,确保群众出行更便捷、更安全、更舒适,改变贫困落后的面貌。

19.工业发展政策奖励资金

根据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涪城区鼓励工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绵涪府办函201790号)文件精神,涪城区工信局、涪城区科知局、涪城区食药工质局分别对2017年度符合“绵涪府办函[2017]90号”文件规定的企业及奖项进行了清理、汇总,涪城区信局牵头向区政府上报了兑现《绵阳市涪城区鼓励工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奖励资金的请示。全区工业发展政策奖励资金共涉及企业37户,金额315.50万元(涪城区工信局负责兑现金额239.60万元,涪城区科知局兑现金额75.90万元全区全年政策奖励资金实际兑现企业36户,兑现金额308.50万元其中:涪城区工信局兑现金额236.10万元,涪城区科知局兑现金额72.40万元。未兑现企业1户企业2018年下半年注册关系变更到科创园区,不再属本区企业,因此未兑现,未兑现金额7万元。经综合评价,涪城工信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1.09分。项目实施,一定程度缓解了工业企业面临的压力,对发展壮大实体经济,促进工业稳定发展,鼓励企业加快创新成果转化,采用先进技术提升企业设计和制造水平,扶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不够准确细化。预算编制的前瞻度不够,对当年度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前瞻性、针对性研究不多,预算和实际支出调整较大。

(二)财务管理水平不高。财政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财务工作按部就班,缺乏创新,在精度和深度上欠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在项目建设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严格。

(三)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存在账务处理和项目核算、会计科目运用不够准确,公务接待费开支不规范、相关票据不全,公务卡使用率低,出差机票住宿、用餐、购买办公用品仍以现金或转账结。

(四)项目资金执行较慢。内部管理相关制度虽已建立,但管理上较为粗糙,部分未实际落实到位,导致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建设项目进度较慢,造成项目资金无法形成支出,形成财政存量资金。

针对项目支出和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我局要求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全面核查,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各单位强化预算执行,促进项目加快实施,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进度的督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

四、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加强对财务人员做好各项财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尤其是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积极组织并参加绩效评价相关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水平。

(二)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我区项目执行水平还有待提高,要加强从项目审批、实施、验收的全程跟踪,确保专项资金发挥预期作用。要按照事前审核、事中检查、事后评价的要求对专项资金实施全过程监督控制,把专项资金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结合起来,建立科学、完善的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制度。

(三)多种评价方式并行。坚持重点项目评价和单位整体评价相结合,建立各部门自我评价、财政整体评价为一体的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探索多类型绩效评价方式,注重引进专家和社会中介等第三方独立机构的积极参与,填补财政局专业人才队伍不齐的短板,促进绩效评价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有效利用评价结果。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将财政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评价结果好的项目,减少评价结果查的项目资金安排,取消无绩效或低绩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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