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 > 财政资金 > 三公经费预算

涪城区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0-09-25 09:28文章来源: 区信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新)_(219)涪城区信访局.xls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报重大信访问题和信访事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落实和督促检查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领导批示交办信访事项,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向各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和落实。处理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来信、来电、来访。承办国家、省、市信访局及有关部门转送、交办涪城区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承担群众进京、到省、到市、来区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协调处理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承担协调处理区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和包案处理信访案件的责任,组织区党代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定期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完成市信访局,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区信访局内设股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办信股、督查复查股。区信访局下设1个事业单位“绵阳市涪城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区信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46.88万元,较2019年减少91.02万元,减少16.92%;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46.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8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5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信访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信访发展相关工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6.98万元。
(一)基本支出176.9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54.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22.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26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信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4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全区信访人员岗位津贴,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奖励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9.82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上年结转支出11.89万元,主要是接访中心维修建设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信访局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区信访局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2019年预算下降33.3%。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无预算安排。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4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28万元,下降16.0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信访局部门项目预算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67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