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1-03-10 18:51文章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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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单位基本职能

(一)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

(二)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保持医疗保障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三)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绵阳市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积极争取绵阳市区域调剂平衡机制支持。

(四)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管理;执行全市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相关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六)监督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实施,积极参与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绵阳市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负责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执行绵阳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服务工作。

(九)开展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

2021年重点工作:“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涪城区医保局始终坚守保障民生一颗初心勇于担当作为,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医疗待遇保障稳步提升,不断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基金平稳运行、医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做好参保扩面工作,加大城镇职工医保基金的征收力度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确保综合参保率稳中有升,做强做大医保基金池

二是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保障基金平稳运行。畅通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的政策通道,推进药品集采常态化;紧跟省市部署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和利益调控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创新基金监管体制,提升监管的专业性、精准性

三是进一步完善经办服务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科学整合资源,稳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全面推进 “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切实提升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化水平打造群众满意的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

二、部门概况

涪城区医疗保障局内设股室5个(下属非独立预算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 年涪城区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798.37万元,较2020年增加741.15万元,增长70%;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77.0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21.3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98.3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12.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9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卫生健康支出221.3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涪城区医疗保障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涪城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8.37万元,

(一)基本支出334.8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93.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41.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1463.50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支出、城乡医疗救助支出、离休、二乙人员医疗费、医保稽查工作、政策法规宣传、物业管理费用、医保服务大厅运行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242.14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支出、城乡医疗救助支出、离休、二乙人员医疗费、医保稽查工作、政策法规宣传、物业管理费用、医保服务大厅运行等。

4.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无其他科目支出。

6.上年结转支出221.36万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涪城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涪城区医疗保障局无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涪城区医疗保障局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长30%,主要原因是加强基金监管,迎接上级检查指导工作的频次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涪城区医疗保障局未预算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涪城区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1.8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32万元,增长28.6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涪城区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或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涪城区医疗保障局项目预算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42.14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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