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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1-03-11 12:57文章来源: 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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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民政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社会福利机构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工作;指导全区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建设,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全区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勘定、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服务和儿童工作,开展慈善捐助等工作。

(二)2021年的重点工作

1.顺利完成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2.落实城镇困难群众精准帮扶:建立城镇困难群众人员台账;对突发重大疾病、意外事件支出过大的城镇困难家庭,经社会救助和帮扶后,个人负担金额在3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给予不高于6000元的救助,个人负担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不高于8000元的救助。

3.初步构建全区养老服务体系:编制完成全区养老服务业“十四五”专项规划;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建成城厢街道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并通过验收。

二、部门概况

区民政局机关内设股室5个,下属事业单位15个(区城乡救助服务中心、区慈善事业服务中心、绵阳市社会福利院、青义敬老院、石洞敬老院、龙门敬老院、吴家敬老院、杨家敬老院、玉皇敬老院、新皂敬老院、金峰敬老院、丰谷敬老院、关帝敬老院、城乡敬老院、石塘敬老院)。

区民政局核定编制总数61名,其中:行政11名、参公0名、事业编制49名、机关工勤1名。现有在职人员60人,其中:行政11人、参公0人、事业48人、机关工勤1名。离休1人、退休5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 年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021.12万元,较2020年下降1429.22元,下降26.22%;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46.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074.7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021.1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0.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4.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84万元,上年结转支出2074.7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区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46.41万元,

(一)基本支出714.8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619.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95.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1231.5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支出、临时救助支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困难群众精准帮扶、区划改革和村居改革后门楼牌更换费用、城镇困难群众精准帮扶资金、绿色惠民殡葬减免基本殡葬费、破产企业死亡职工遗属生活费、大中型水库非农安置及农转非移民生活困难补助、精减定救人员生活困难补助、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0.5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4.9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奖励、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83.84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其他科目支出主要用途。

6.上年结转支出2074.71万元,主要是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绿色惠民殡葬减免基本殡葬费、破产企业死亡职工遗属生活费、大中型水库非农安置及农转非移民生活困难补助、精减定救人员生活困难补助、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乡镇行政区划勘界费用、一键式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城乡基层社会治理项目、2020年居家养老服务、2020年农村公办养老机构适老化改造提升、2020年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独居老人保障体系建设、“十四五”养老体系规划、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民政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10.8万元,较2020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区民政局预算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7万元,与2020年年预算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区民政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5.6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48万元,下降2.5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民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2.26万元,主要用于区划改革和村居改革后门楼牌更换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区民政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或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区民政局部门项目预算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31.59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