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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1-03-18 16:53文章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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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性文件,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参与人才管理工作。(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组织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措施,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涪(回涪)工作或定居政策性文件。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制度。指导、监督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性文件,指导、监督事业单位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九)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性文件及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政策和制度。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十三)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十四)归口领导绵阳市涪城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十五)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七)职能转变。

2021年重点工作(一)建立编外人员管理机制,规范编外人员管理。(二)优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升管理,探索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升机制。(三)开展“政校企”人才培训合作试点。(四)加快推进科技智谷科技园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建设。(六)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和引导。(七)进一步加强欠薪维权整治力度。(八)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九)持续优化人社公共服务。(十)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二、部门概况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内设7个股室,管理6个局属单位,归口管理1个正科级单位(绵阳市涪城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局属单位中,2个正科级单位(绵阳市涪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就业服务中心),4个副科级单位(绵阳市涪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绵阳市涪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555.01万元,较2020年增加2837.87万元,增长36.77%;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746.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808.9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555.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3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3万元,上年结转支出2808.9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55.01万元

(一)基本支出588.1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505.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83.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7157.91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3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34.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38.9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奖励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8.3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上年结转支出2808.93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一次性退休补贴经费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资金、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助等资金。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1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3万元,2020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7万元,2020年预算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3.0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13万元,增长10.8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项目预算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57.91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