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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1-03-22 15:09文章来源: 区公安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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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涪城区公安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区委、区政府、上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决定;部署、领导、监督和检查全区公安工作;分析全区公安队伍状况,组织、领导全区公安队伍管理、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文化工作;监督检查公安队伍建设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大力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全力推进社区警务战略,积极参与平安和谐涪城创建工作;调查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和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工作对策,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组织、协调全区有关部门防范、控制和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和加强全区公安系统法制建设,负责对基层所队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办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组织、领导全区公安侦查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和侦破严重刑事案件,组织实施公共复杂场所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处置危害社会安全的重大群体闹事、骚乱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领导、监督全区公安基层所队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加强消防部队建设,组织、领导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组织、实施对前来访问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场所和国防科研产品运输的安全警卫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刑事技术工作建设;依法监督管理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的治安防范工作,依法管理全区出入境工作;组织、领导全区公安系统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区公安各部门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或督办违纪案件;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制定全局公安装备、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标准,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局公安装备及经费,做好全局的警务保障工作;加强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研判和应用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公安部门的业务工作;承办区政府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1年重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涪城公安高质量发展“12566”的总体规划,紧扣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这条主线,聚力风险防控、目标绩效、改革创新、管党治警四大主攻方向,着力打牢基础,攻坚破题,确保智慧派出所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情指动一体化建设等一批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率先取得突破性进展,以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的改革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提质增效。

二、部门概况

涪城区公安分局设指挥中心、政治处、刑事侦查大队、禁毒缉毒大队、森警大队等16个内设机构和城厢派出所、城北派出所、新皂派出所、杨家派出所等14个派出机构。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 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770.53万元,较2020增加了585.7万元,增加5%;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472.1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98.4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770.5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1.5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6.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2.3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286.38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298.4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公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770.53万元,

(一)基本支出7855.6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6216.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1611.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3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公务员津补贴、护理费、遗属生活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3914.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9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1.5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6.8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奖励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742.38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8286.3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6.上年结转支出1298.40万元,主要是用于公共安全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预算安排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2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预算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9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49万元,较2019年预算上升1%,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年限长维护费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30.0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2.78万元,增加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涪城区公安分局政府采购计划300万元。用于 涪城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青义派出所、新皂派出所、杨家派出所、丰谷派出所改造维修及采购基本办公所需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共有车辆8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部门项目预算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14.87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新)_[401]涪城区公安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