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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1-03-03 14:22文章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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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基本职能

1、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编制全区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各类重点区或、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牵头开展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开展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区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按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

4、负责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开展全区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受区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污染的限期治理工作。

5、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区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导、协调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

6、负责全区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惯彻执行国家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协助市环保局做好辐射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参与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7、负责落实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完成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各乡镇及相关排污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8、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9、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紧盯目标任务,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狠抓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完善环保、住建、交通、综合执法等区级部门同镇(街)联防联控的大气防治工作格局,持续抓好“三水厂”“市人大”及新增“西科大附属小学”国控监测点位管控。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及砖瓦行业整治,加强建筑、道路及工业项目施工场地管控,加强工程运渣车辆监管,加大重点时段洒水频次,控制道路扬尘,确保全区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二是加快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以木龙河黑臭水体整治为重点,加快实施生态治理和生态修复,完成沿线镇(街)污水支管网建设,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继续推进长滩河、南湖等轻度污染水体综合治理,进一步抓好排污口排查和治理,有效截断直接排放进入水体的污染物总量,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三是持续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试点等基础性工作。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加快东江环保项目建设进度,补齐危废处置短板,继续做好医疗废弃物、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的监管工作,确保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2、强化问题导向,不断化解环境风险点。

一是持续开展环保问题排查。聚焦大气、水、土壤、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大排查,分部门、分行业、分辖区建立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台帐,实施项目化、清单化管理,着力发现并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特别是对群众长期反映、反复出现、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的环境信访问题,主动深入研究从源头上解决的根本措施,真正把突出问题整改好,把群众的关切回应好。二是斗真碰硬推进问题整改。对标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及时间节点,继续保持队伍不散、精神不减,持续用力推进整改工作。强化问题整改调度,持续开展问题督办和跟踪问效,坚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为今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打下良好基础。

3、不断创新举措,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变被动为主动。科学编制全区环境规划,构建“多规合一”的高效规划体系,以规划指引产业发展和符合涪城产业方向的项目落地。开展全区环境本底监测,摸清全区环境容量,做好动态调整。二是强化科技支撑,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加快空气质量微站、雾森系统建设。掌握相关区域大气污染物的基础大数据,实现对大气污染物的实时监控、精准排查、精细化管理;结合全区小流域现状,科学谋划在全区所有河流上布置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掌控区内流域水质,为精准治污提供数据基础。大力推行固定污染源监控设施建设,提高其覆盖面,解决执法监管的“猫鼠游戏”。三是推行“局队合一”,整合基层环保力量。进一步解决人少事多的现状,同时,将各县(市、区)的考核纳入属地化考核,实行以市局考核为主,属地考核为辅的双重考核体制。

二、部门概况

涪城生态环境局机关内设股3个股室,下属事业单位2个(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涪城生态环境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986.43万元,较2020年增加1942.91万元,增长95.08%;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47.5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538.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986.4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3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17.38万元,上年结转支出3538.9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涪城生态环境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我区环保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涪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86.43万元。

(一)是基本支出434.0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6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68.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3552.4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维护涪城生态环境局办公区域的正常运行等工作的开展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0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3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奖励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7.39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317.3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6、上年结转支出3538.9万元,主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涪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涪城生态环境局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5.6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涪城生态环境局预算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4.8万元,较2020年预算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涪城生态环境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3.8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61万元,下降1.8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涪城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1辆。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涪城生态环境局项目预算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51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新)_[818]涪城区生态环境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