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1-03-03 10:16文章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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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单位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农村、水利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三农”和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拟订全区“三农”和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生态补偿、水利管理等政策。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拟订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区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区农业(水利)投资管理。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指导水资源保护。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

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全区农业(水利)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推进农业(水利)依法行政。组织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归口领导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1年重点工作: (一)调优结构,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一是推进现代农业产业精品化发展。出台《涪城区支持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产业若干政策(试行)》,建设精品蚕桑产业发展带、优质蔬菜产业带、生态鱼(虾)产业带和都市休闲农业聚集区、生产性服务业总部发展区,形成“三带两区”空间布局。2021年,全区建成标准化蚕桑基地4万亩,年产鲜茧5000吨;优质蔬菜种植面积16.8万亩,产量达到40万吨;水产品产量达到1.32万吨;二是推进主导产业园区化建设。结合创建省市星级园区项目和包装农业主题公园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为园区建设提供财力保障。按照国家级园区标准对蚕桑现代农业园区开展培育工作,“猪-菜”生态循环现代农业园区开展市级星级园区晋级工作,培育稻渔现代农业园区为区级园区,构建国家、省、市、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体系。三是推进农业园区公园化建设。对三大农业主题公园进行项目包装,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申报2021年政府专项债券。“千鹤桑田”蚕桑文化主题公园3月底前实现运营。“湖光山色”稻虾亲水湿地公园基本成形,完成稻(虾)田扩面1200亩。“蔬香绿野”芦笋大健康农业主题公园新增芦笋标准化种植面积1000亩。

(二)做大品牌,促进产业高端发展。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继续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创建成果,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保障农产品质量和消费安全,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充分发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作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度,切实开展能力验证、监督检查,区级农产品年抽检量达到常住人口千分之一。二是开展农产品品牌培育。着力建设“涪城蚕茧”“涪城芦笋”等区域品牌,支持生产主体打造企业品牌、产品品牌,鼓励龙头企业打造高端有机农业品牌。开展常态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品牌建设培训,提升经营业主品牌意识,全区“三品一标”达到110个(新增6个)。

(三)做强基础,促进农业优先发展。一是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整合院士(专家)工作站、农业科技特派服务团、西南大学等科研院所资源,创新一批先进技术、转化一批科技成果、打造一批科技引领项目。推进5G等数字农业应用,用好农业大数据服务平台。二是夯实农田水利基础。完成涪城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建成高标准农田1.5万亩,启动2021年2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使用专项债券资金4000万元,安装自来水管网352公里,新建加压站8处,覆盖5个镇38个村,受益人口9万人。实施涪江右岸绵阳丰谷段防洪治理工程(一期)项目(批复总投资1.08亿元),新建与整治堤防4.907公里,力争在2021年2月取得初设批复,6月前完成招投标工作,汛后10月开工建设,以提高丰谷赵家脊片区防洪能力。实施2021年省级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三是建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3家。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扶持我区农机合作社或农机大户(包括种植经营大户),增加农机购置补贴,开展耕、种、收作业环节补贴。以涪城区乡村振兴社会化服务中心为主体,在7个镇(涉农街道)、53个行政村建设社会化服务站、点,构建三级社会化服务网络。四是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加大对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创建市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家、家庭农场示范场3家。

(四)做活改革,促进农村创新发展。一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强化“三资”监管和规范管理,完善“三资”平台功能,开展清产核资抽查,探索“三资”平台与区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的信息对接。选择3个条件成熟村开展集体经济组织合并试点,通过多种模式探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路径。二是培育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新遴选40名试点人员,使全区纳入试点的人员达到90名,有试点人员村民小组占比达15%以上。对其落实养老保险补助、农业生产发展支持、金融保障、教育培训等扶持政策。对试点人员家庭农场开展规范化建设,建立辅导员制度和“一户一策”培育机制,统一制作家庭农场标识牌,引导建立我区家庭农场联盟,初步形成我区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经验和政策体系。三是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工程。巩固省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创建成果,基本建立乡村振兴配套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形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格局。巩固“一镇一振兴”示范引领工程,创建省级示范村2个、市级示范村3个。

二、部门概况

1、内设机构19个:办公室、政策法规信访股、农村改革与宅基地管理股、乡村建设与治理股、农村合作经济与服务体系建设股、产业发展规划股、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管理股、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股、水利水保股、水政水资源股、河湖管理股、移民安置股、安全生产监管股、市场与信息化股、计划财务股、政工人事(审计)股、综合行政执法股。

2、直属事业单位24个: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参公)、区农机监理站(参公)、区农村人居环境和能源发展中心(参公)、水政监察大队(参公)、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现代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区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区燕管站、人民渠管理站、7个乡镇畜牧兽医站、6个水管单位。

3.编制人员:配备党组成员10名,科级领导18人(含下属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49名,现有在岗人员223人。其中,局机关编制21名(工勤3名),实有18人(工勤1人);参公事业编制80名,实有58人;事业编制148名,实有147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涪城区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5319.44万元,较2020年增加10282.64万元,增长41%。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419.9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0899.4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5319.4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9.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5.74万元,农林水支出3473.53万元,上年结转支出20899.45。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涪城区农业农村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农业水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涪城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19.99万元。

(一)基本支出2997.8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57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380.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和遗属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1422.18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无害化处理、农业保险、水库运行维护、防汛抗旱、基层畜牧兽医站工资补助、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11.0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物业管理、系统维护、燕儿河水库维护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病虫害控制及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52.08万元,主要用于动植物防疫检疫、无害化处理、禁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支出。

3.防汛经费131.38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支出。

4.水利支出177.0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安全监督、农业供水购买、水土保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支出。

5.农业保险220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等。

6.事业运行230.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畜牧兽医站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涪城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23万元。(与2020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预算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6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1.6万元。较2020年增加2.7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划转了一辆车导致车辆增加所致。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0.4万元,较2020年增加28.6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市上下划执法人员8名导致人员增加,推进乡村振兴导致项目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涪城区农业农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4.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检疫证章及疫苗、三资平台维护管理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涪城区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涪城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项目预算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19.99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基层畜牧兽医站(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新)_[801]涪城区农业农村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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