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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0-09-25 15:14文章来源: 区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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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公开表(新)_[865]涪城区自然资源局.xls绵阳市涪城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基本职能

涪城区自然资源局基本职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资产有偿使用、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一般地块城市设计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制度、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地理信息资源管理及全区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等工作。

(二)主要工作

2020年,区自然资源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积极履行先导引领、管控约束、要素保障职责,顺利承接下放事权,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同时进一步推进规划编制推进涉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做好重大自然灾害防治从严从实执法监督抓实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强化确权登记管理优化行政审批等工作。

二、门概况

区自然资源局内设股室11,下属事业单位3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区自然资源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762.5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09.6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52.9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62.5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万元,农林水支出1679.0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3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自然资源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62.58万元。

(一)基本支出267.5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29.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37.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1495.05万元,主要用于涪城区天保二期管护、森林防火、防治松材线虫病、项目前期规划、不动产登记、土地出让要素保障等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运转以及基层党组织活动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及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2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奖励等支出。

4.农林水支出526.0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6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自然资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28.3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7.上年结转支出1152.96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省级补助资、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级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区自然资源局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1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区自然资源局预算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7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区自然资源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5.15万元,2019年预算增加60.12万元,增长34.3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无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区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区自然资源局项目预算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