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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0-09-23 10:52文章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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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基本职能简介

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建设管理、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治理、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城建监察、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物业管理、村镇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2.负责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拟订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政策性措施并指导实施。

3.负责拟订全区房地产业发展计划和促进全区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性措施,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

4.负责房屋产权交易工作。拟订全区房屋产权交易的政策措施。负责房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负责房屋产权面积测绘成果审核工作。指导全区住房租赁市场工作。

5.负责拟订全区物业管理和房改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政策性措施并指导实施。

6.负责拟订全区建筑业发展规划、建筑市场规范和促进全区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性措施,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负责全区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及应用工作。

7.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的法规政策、规章制度,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8.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复。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管理。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

9.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节能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建行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的规划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四新”技术(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下同)推广与应用。

10.负责拟订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的政策性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督促协调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

11.负责城市公用事业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等城市公用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

12.负责住建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13.负责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区重点(示范)镇的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质量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乡村建筑风貌提升工作。

14.负责全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定额,监督管理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执业,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16.负责拟订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白蚁防治工作。指导全区城镇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17.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全区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城市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负责对城市建设人员履职情况实施督察。

18.负责城市景观园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区景观园林绿化事业的行业发展和相关政策性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公园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9.负责全区拆迁安置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乡镇(街道)制定拆迁安置方案,负责对乡镇(街道)拆迁安置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负责全区拆迁安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20.负责拟订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并实施监督检查。

21.牵头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拟订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及处置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指导和考核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22.负责拟订全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维护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4.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25.归口领导区征地拆迁与旧城改造服务中心。

2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加快推进旧城更新改造。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争取上级和金融机构支持,全力推进旧城区更新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圣水六组、金桥商场、涪城路1-11号、嘉来南河广场等项目,开工建设大都会二期项目;完成烟厂老厂区、卫生巷9号项目拆迁;启动东街97号、广电中心项目模拟搬迁前期工作;开展一环路西段27号、迎宾路20号、农机局等项目论证;完成棚户改造新开工4000套。

2.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一是全力保障农村住房安全,完成全区109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鉴定、住房安全信息录入和住房安全保障逐户核验工作。二是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力度,预计2020年审核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200户,发放资金约110万元,持续改善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三是加强购房补贴审核发放,持续开展审核发放商品房契税补贴和农村户口购房补贴。

3.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示范带动的原则,着力推进小城镇建设。一是会同青义镇、吴家镇完成了省级“中心镇”创建申报工作。二是有序推进百镇建设试点工作,完成丰谷镇胜利路中段道路改造及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全面启动杨家镇小城镇建设资金项目。三是深入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完成丰谷镇二社区中央资金项目。四是全面启动杨家镇省级轻钢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工作。五是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大力推动石塘、吴家、石洞、金家林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实现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到100%。

4.持续推进木龙河黑臭水体整治。一是启动完成木龙河生态治理及物联网工程,木龙河黑臭水体PPP项目基本完工。二是完成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调试和规范运行,项目正式进入规范运营阶段。三是强化乡镇、部门协作,持续开展木龙河水质检测、巡查等管理工作,并启动木龙河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确保2020年底全面完成木龙河黑臭水体整治中央环保督察任务。四是探索建立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行机制,实现辖区内所有场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范化运营。

5.持续依法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一是按照“停工房屋实现复工、复工项目实现入住、入住房屋实现办证”的总体思路,依法推动涉房维稳楼盘的化解工作。二是有序化解项目土地、验收、产权登记等问题,持续依法推进统规统建遗留问题处置。

6.持续改善城镇基础设施。一是坚持以目标为导向,加强统筹协调,以城建攻坚项目为重点,全力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完成投资20.99亿元。二是加快市政道路建设,完成跃虹路东段、南塔路一段美化提升主体工程;完成圣水南街西段道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年底项目进场施工。三是积极开展背街小巷(断头路)治理,全面完成长青街、荷花中街、涪城路中段和南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7.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治理。为了改善小区整体环境,修缮小区屋顶防水,地下雨、污水管网,增设安防、消防、健身设施等,统筹推进49个老旧小区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8.有效推进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一是沿用市维护中心在涪城区范围内的施工队伍及监理公司,负责对城区516.1万平方米道路,473.67公里的沟、渠、堰、排水管道,1.81万米栏杆,798把座椅,4582根阻车桩,5555根U型杆,1232根自行车存车杆,29座人行天桥,28条地下通道,1条隧道等进行管理维护,保证维护工作不断档、脱节。二是全力做好防汛抢险相关工作,制定完善防汛抢险预案,备足备齐各类防汛抢险物资,组建抢险队伍,强化城区内涝点排查整治。

9.积极开展环卫绿化工作。一是完成712万平方米环卫清扫和城区生活垃圾清运,有效管理公厕72座、垃圾转运站(库)9座。二是完成369.7万平方米的行道树、大乔、小乔、大灌、小灌、草皮、草地、边坡等绿化管养护。

10.加强物业管理培训和探索。加强《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宣贯工作,通过培训、参观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基层物业工作人员和物业企业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探索研究业委会管理办法,坚持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加强部门联动,统筹协调城管、消防等部门,利用物业管理资源,多角度、多方位、多措施加大物业管理力度。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的承接工作。

11.加强既有房屋安全监管。在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既有房屋装修管理工作,加强对辖区内日益严重的装修拆打承重墙情况的管理,推进落实各乡镇街道和物业管理单位责任,联合市住建委房屋安全中心推进全区既有房屋数据化管理平台的建立。

12.持续加强施工监督管理。以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为重点,持续做好建筑施工安全、工地扬尘、建筑工人实名制等监督管理,切实提升施工监管质效。

二、部门概况

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股室9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 年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1592.52万元,较2019年增加29459.15万元,增长1380.87%;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103.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489.4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1592.5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191.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76万元,其他支出8771.88万元,上年结转支出8489.4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住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103.09万元,

(一)基本支出459.0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97.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61.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22644.03万元,主要用于购房契税补贴、城区花卉行道树绿化、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市政抢险等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奖励等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14191.4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6.76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其他科目支出8771.88万元,主要用于PPP项目中的乡镇场镇污水处理、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污水处理支出。

6.上年结转支出8489.43万元,主要是乡村振兴专项债券、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44.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2.5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事权下放,接待检查次数增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2.54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42.54万元,用于环卫绿化专用车辆等运行维护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04.0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45.5万元,增长590.0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市政责任保险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预算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644.03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新)_[214]涪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