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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0-09-23 10:50文章来源: 区委政法委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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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区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和政策的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职能时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讨论、研究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议的疑难案件。负责组织并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建设、矛盾纠纷排查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区全社会稳定和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维护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重大部署;检查维护稳定、平安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影响社会稳定、国家集体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重大事件及其责任人提出查究建议。组织推动、指导协调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区社会治安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区级见义勇为基金的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和促进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及政法管理体制改革途径;参与地方性有关政法工作规定的起草、修改。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并会同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领导,指导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和政法部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检查全区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指导镇、街道和区直部门的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我委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涪城区政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突出抓好做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社会风险防控和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涪城、法治涪城。
二、部门概况
   中共涪城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内设股室6个,分别是办公室、执法督查督室、政治处、防邪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矛盾多元化解室。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区委政法委收入预算总额为58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8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万元,上年结转支出7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委政法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区法学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一)基本支出22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361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农村治安巡逻、网格员工作经费、司法救助等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 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奖励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2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其他科目支出主要用途。
   6.上年结转支出76万元,主要是用于司法救助和综治中心平台建设。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无预算安排。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区委政法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区委政法委2020年预算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表_[110]涪城区政法委.xls
以下是引用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