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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经济合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0-09-22 14:19文章来源: 区经济合作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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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绵阳市涪城区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能为:(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合作方针政策。负责推进全区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合作。牵头拟定全区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统筹指导全区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全区投资环境推介工作。负责全区大型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拟订全区投资促进政策、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园区、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区属企事业单位投资促进工作(三)负责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工作。牵头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区外商投资情况(四)负责我区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推动我区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交流有关工作。参与推进我区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五)负责与境内(外)投资机构、商(协)会的联络协作,搭建合作平台、拓展合作渠道(六)推动全区会展发展促进工作。做好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涉及我区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会展活动。参与拟定全区会展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七)承办区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概况

绵阳市涪城区经济合作局内设股室7个,分别为办公室、投资促进一股、投资促进二股、投资促进三股、项目管理股、投资研究股、投资推广股、合作规划股;下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涪城区投资服务中心,事业单位1个为涪城区创业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 绵阳市涪城区经济合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57.3万元,较2019年增加169.9万元,增长37.2%;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57.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6.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33.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5万元,上年结转支出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 绵阳市涪城区经济合作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招商引资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绵阳市涪城区经济合作局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7.3万元,

(一)基本支出279.6元,其中:

1.人员经费23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4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454.3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奖励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其他科目支出主要用途。

6.上年结转支出276.6万元,主要是省级财政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激励奖补资金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涪城区经济合作局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0绵阳市涪城区经济合作局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无预算安排。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绵阳市涪城区经济合作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4.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1万元,下降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或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绵阳市涪城区经济合作局部门项目预算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0.7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涪城区经合局部门预算公开表2020.xls